强迫症的患病原因和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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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昊天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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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迫症的患病原因和治疗方法

  强迫症得基本介绍:

  迫症是一组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类神经症,强迫症状一般包括:

  1. 强迫观念:患者反复思考一些想法,观念,记忆,情绪等内容。

  2. 强迫行为: 患者反复做一些没有必要的行为,如反复检查、反复洗手、反复计数等。

  3.以强迫思想为主的临床相。

  4.强迫情绪:对某些事物不必要地担心或厌恶,明知没有必要,但无法摆脱。

  5.强迫意向:反复体验到想要作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动作或行为的强烈内心冲动。并知道没有必要,努力控制自己不做,但难以摆脱这种冲动,也称强迫性害怕丧失自控能力。

  6.强迫动作和行为:常是强迫观念导致的不由自主的顺应性行为,企图由此减轻强迫观念引起的焦虑。临床常见:

  ①反复洗涤;

  ②强迫检查;

  ③强迫询问;

  ④强迫性仪式动作,如仪式动作或行为导致行动缓慢称强迫性迟缓,例如反复看书的第一行,不能继续往下阅读。

  7.自知力:病人对强迫症状有一定的自知力,知道这类思维或行为是不合理的或不必要的,试图控制又未能成功;、

  强迫症的患病原因:

  强迫症患者和父母同病率约5~7%,远高于普通人群;强迫症患者家系中强迫症患病率达10%,提示强迫症与遗传有关,但是,不能排除同一家庭环境因素影响。

  一、心理动力学假说 根据心理动力学原理,强迫症是起源于性心理发育的肛门期,即在开始大小便训练的时期。这时,亲子之间,一方面要求对方顺从,另一方面而不受约束,这种不平等的对立引起了儿童的内心冲突和焦虑不安,从而使得性心理发育停留于这一阶段,成为日后心理行为退化的基础。一旦个体遭遇外部压力,便会重现肛门期的冲突与人格特征。

  二、观察学习假设 根据学习理论,观察是导致焦虑的条件性刺激。由于原初的焦虑-诱发刺激联结(无条件反射),经过观察和思维的激发,而获得了实际的焦虑。这样,事实上,个体就已经习得了一个新的驱力。虽然强迫可以基于不同的途径习得,但是,一旦获得之后,个体便发现借助于强迫观念的一些活动可以帮助减少焦虑,每当发生焦虑的时候,采用强迫的方式,个体的焦虑便得到了缓解,这种结果强化了个人的强迫。并且,因为这种有用的方法,成功地驱除了个体的获得性内驱力(焦虑),因而逐渐地稳定下来,成为习得性行为的一部分。

  三、系统家庭假设 这种假设认为,病症表达了系统的破坏,而这个系统存在于人际关系当中,成员之间的互动结成了一定的系统。在这里,个体的行为是由于他人的行动影响所致,反过来,他也会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去影响他人。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没有明确的头和尾,主要依据"彼此吸引"的原则来进行互动。

  四、精神分析学说 弗洛伊德认为强迫症是病理的强迫性人格的进一步发展,是由于防御机制不能处理 强迫性人格而形成的焦虑,于是产生了强迫性症状。

  五、条件反射 巴甫洛夫以大脑皮层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来解释本症的生理机制。

  六、社会心理因素是强迫症重要的诱发因素 诸如由于工作、生活环境的变迁,责任加重,处境困难,担心意外,家庭不和或由于丧失亲人,受到突然的惊吓等等。有些正常人偶尔也有强迫观念但不持续,但可在社会因素影响下被强化而持续存在,从而形成强迫症。

  七、遗传在本病发生可能起一定作用 例如病人的父母中强迫症的患病率为5%-7%,比群体的发病率要高得多。患者的同胞、父母及子女,属强迫性人格者也较多。

  强迫症状应具备的特点为:

  ①必须被看作是病人自己的思维或冲动;

  ②必须至少有一种思想或动作仍在被病人徒劳地加以抵制;

  ③实施动作的想法本身令人不快;

  ④强迫的思想或冲动必须令人不快地一再出现。见于分裂症、Tourett氏综合征、 器质性精神障碍的强迫症状应视为这些障碍的一部分。以强迫思维或穷思竭虑为主的病人可表现为观念、心理表象或行为的冲动。内容虽有变异,但总是令病人痛苦。强迫性穷思竭虑与抑郁的关系尤为密切,只有在没有抑郁症时出现或继续存在穷思竭虑,才可诊断强迫症。大多数强迫动作涉及清洗(特别是洗手),反复检查以防范潜在的危险情境、保持有序和整洁。常有害怕的心情,如害怕自己遇到危险或害怕由自己引起危险。强迫仪式动作可占去一天中的数小时,有时还伴有明显的犹豫不决和行事迟缓,两性发生率相等。与强迫思维相比,强迫仪式动作与抑郁的关系不那么密切,行为治疗更易于使之改善。

  7.性格特征:多具有强迫性格特征,表现墨守成规、优柔寡断、过分仔细、刻求完美、力求准确。但亦有16%~36%的病人没有强迫性格。

  8.病程与预后:强迫症多在青少年或成年早期无明显原因缓慢起病,病程迁延,症状可因某些应激因素而加重。症状随时间而波动,如果缺乏适当治疗很少有自发缓解。常有中度到重度的社会功能损害,生活质量降低,病人很少能建立和保持正常人际关系,而且苦于学习和职业功能受到干扰。约15%病人表现为职业和社会功能逐渐恶化。一般而言,一年后约2/3的病人症状缓解,病程超过1年者,病情往往波动不已。对症状极重而住院治疗者随访发现在13~20年后有3/4病人无变化。预后不佳的主要影响因素是:

①症状严重;

②病前人格有严重缺损;

③存在持续的心理社会应激。

  强迫症的治疗方法:

  1.心理治疗:主要采取解释性心理治疗。目的在于提高患者对本病的认识,要使患者认识到强迫症是一种功能性疾病,而不是器质性疾病,即使经过治疗,短时间内不见好转,也不会恶化,更不会转变为其他更为严重的疾病,要使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行为治疗:对于有强迫行为的患者,应采用行为治疗。其中,以系统脱敏疗法最为有效。如对于登上高楼总是出现想向下跳的患者,可带患者走向二层楼。如无强迫意向,然后,再带患者走向三层楼、四层楼。经过反复多次训练、实践之后,常常可获得成功。

  3.药物治疗:对于有强迫思维的患者,应采用药物治疗,目前公认:氯丙咪嗪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抗强迫症的药物。一般剂量为,氯丙咪嗪每次25毫克到50毫克,每天2—3次。

  1、心理治疗:解释性心理治疗为治疗的手段之一。对于患者要冷静分析本人的人格特点和发病原因,包括童年有无产生强迫症的心理创伤。如能找出原因,应树立必胜信心,尽力克服心理上的诱因,以消除焦虑情绪。认真配合医生,找出心理因素,进行系统心理治疗或药物治疗。要以坚强的意志力克服不符合常情的行为和思维。矫正强迫行为和思维要循序渐进,并持之以恒,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同时多参加集体性活动及文体活动,多从事有理想有兴趣的工作,培养生活中的爱好,以建立新的兴奋灶去抑制病态的兴奋点。采取顺应自然的态度。有强迫思维时不要对抗或用相反的想法去“中和”,要带着“不安”去做应该做的事。有强迫动作时,要理解这是违背自然的过度反应形式,要逐步减少这类动作反应直到和正常人一样。坚持练习,必然有益。注意心理卫生,努力学习对付各种压力的积极方法和技巧,增强自信,不回避困难,培养敢于承受艰苦和挫折的心理品质,是预防的关键。

  2、药物治疗:主要以5-HT摄取抑制剂为主。药物治疗对50%-70%的患者有效,但并不能完全消除强迫症状。一般来说,强迫症的药物治疗所需剂量较大,且显效缓慢。停用药物后患者的强迫症状复发率很高。

  3、手术治疗:近年来手术治疗强迫症取得较大进展,瑞金医院功能神经外科孙伯民教授已应用立体定向技术为为多例强迫症患者进行毁损和深部脑刺激手术,手术效果良好。

  4、长时间原则:足量抗强迫药物治疗要至少3个月,有些病人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视为一个疗程结束,才能评估疗效,不能吃上个2-3个月就评估疗效,决定换药,这是因为强迫症的治疗起效比较慢,和抑郁症不同,抑郁症服药2个月就可以评估疗效,调整治疗方案了,强迫症至少要4-6个月才行。

  5、足量的原则:抗强迫药物治疗的时候,剂量一般比较大,有时是说明书上所说的最高剂量,这是因为低剂量下疗效很不好,要应用较大剂量,当然每一位患者情况不同,具体用药剂量要具体分析具体定,但是一般来说,抗强迫治疗时药物剂量是偏大的。

  6.维持时间要长:最大剂量的抗强迫药物取得较好疗效时,这个剂量一般建议维持6个月左右,再考虑减量维持2-3年。

  7.带着症状,顺其自然:强迫症状的完全消失比较困难,患者和家属要接受强迫症状,带着症状去生活学习,顺其自然是治疗强迫症的心理治疗:森田治疗的核心,具体内容大家可以买森田治疗的书籍精读并坚持做。

  强迫症的一线药物治疗:

  1. 目前我首先选用的药物有:SSRI类的药物(5-HT再摄取抑制剂):①兰释 ②帕罗西汀 ③氟西汀 ④舍曲林。

  1)患者明知强迫症状不对但无法控制,因为一旦控制不做,就会出现紧张,心慌等严重的焦虑表现,为了避免焦虑的发生,患者只好去想去做。我们把这个特点称之为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

  2)患者能够意识到这种强迫的意识和冲动来自于自我,而不是来自于外界,是自己的想法。

  如果一位患者得病时间久了,可能自我的强迫和反强迫不强烈了,他已经适应了这种强迫症状,但是一位新患者的话,一定会有明显的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这是诊断强迫症的关健点。从临床上看的话,有一些不典型的强迫症患者,发病一段时间后出现了精神病性的症状,诊断也更改为精神分裂症,及时识别强迫症状的特点,并加以合理的药物治疗,对患者的预后有很大的帮助。

  注意:对于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患者来说,出现强迫症状也是比较常见的,一般认为可能是疾病本身导致的,也可能是抗精神病药物的副作用:药源性强迫症状,以氯氮平最为常见,如果患者有类似的表现,请及时就诊并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

  概述:

  强迫症是指明知不必要,但又无法摆脱,反复呈现的观念、情绪或行为为临床特征的一种心理障碍。发病年龄多数在 16—30岁,男性多于女性。这类病人在病前往往具有强迫性格缺陷。特征为:胆小怕事,优柔寡断,谨小慎微,处理事务一丝不苟,井井有条。与人交往严肃刻板,缺乏灵活和适应性。

  强迫症的表现形式虽然有多种多样,但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

  强迫思维:强迫性怀疑和回忆,强迫性穷思竭虑。如:有的病人老是想,“人的头上为什么不长出两只角”,有的病人出门后总不放心门是否关好;有的病人信寄出后常回想地址是否写错。患者明知这种想法毫无意义,但非想不可,因此,甚为痛苦、焦虑强迫行为:强迫性反复洗手,如每次洗手一定要洗20分钟左右,才肯罢休。

  强迫计数,如有人每次大便一定要用30张小的手纸。强迫性礼仪动作,如有个病人每次穿衣一定要左袖伸三次,右袖伸三次,然后才肯把衣服套上身。

  在日常生活中,某些人也会出现一些强迫现象。如有的人怕脏反复洗手;有的人走路时总喜欢数数路灯。但这些人的这些动作和思维并不影响生活和工作,也不会因克制不住而产生焦虑,过一段时间便会消失,仍属正常心理的范畴。而强迫症患者的这些强迫现象,严重影响了患者的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维持时间较长,患者常为之痛苦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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