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明的人物事迹
展开全部
李东明主任曾受到司法部原部长张福森、副部长段正坤等有关领导的接见和表扬,并多次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公证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1999年被河北省司法厅、人事厅、工会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同年,被河北省司法厅、人事厅、团省委、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等二十家厅级单位评为“首届河北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2000年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2004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为民树立形象教育活动优秀公证员”。李东明在从事多年的公证工作中,严格执法,开拓创新。
1998年2月《法制日报》和4月的《河北日报》均报道了李东明主任 “严把公证质量关,为企业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事迹 。1998年李东明主任在唐山市组建了中国第一个合作制公证改革试点单位即唐山市第二公证处,为中国公证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2002年李东明主任首次提出了公证员应有自己的誓言并制定了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公证员誓言,即:“志愿加入燕赵公证队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做一名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同业互助、诚信自律的公证人员,为公证事业奉献力量,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