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如下:
1、查账征收:
要求个体工商户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核算,在缴纳个税时按照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及损失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2、定期定额征收:是对没有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法按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从而确定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影响其个人所得税的因素是营业额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率
2019-06-20 · 让您轻松解读财经资讯的门户网站!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按月申报的销售行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收入总额45000
应税所得额:45000×8%=3600
应纳所得税额:3600×10%-125=235
即本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为235元。
例2:按季申报的餐饮服务行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收入总额550000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550000÷3)×7%=12833.33
每月应纳所得税额:12833.33×20%-875=1691.67
即本季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为1691.67×3=5075元
申报步骤: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后点击报送,报送成功后点击获取反馈。
人员采集成功后点击-生产经营-点击预缴申报模块-录入收入总额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我国税法对个人所得规定了两种税率。一个是超额累进税率,另一个是比例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
(三)稿件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过高的,可以加收税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伴随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扩展资料:
1、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税目的规定
城乡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税目是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所得。其范围主要包括:
(1)个体工商户在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娱乐业等行业取得的收入。
(2)取得许可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取得的所得。
(3)个体工商户的股息、利息(不含国库券利息)、租赁、专利权转让、专有技术、商标权转让所得。
2、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为了实现有效征管,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了以代扣代缴为主,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辅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一)代扣代缴税款征收方式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的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这种方法有利于控管税源、防止漏税和逃税。
(二)自行申报纳税征收方式
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承包、租赁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与企业相类似。个体工商户的财务会计和会计处理办法,可以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计算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法规定可以调整确定的,也是如此。纳税人即户主的应纳税工资扣除额为每月800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相同,以保障其生活费用。
应税所得,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和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事业单位的必要费用后取得。所需费用为每月800元,与扣除“工资收入”的生活费相同。此外,一些承包商和承租人还需要获得额外的工资或薪金,这些工资或薪金应纳入沙袋和租金所得税。
4、对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5月13日发出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对个体工商户征税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②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改正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兼营上述四种行业,并且四种行业的所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红民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种行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④劳务报酬所得;⑤稿酬所得;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⑧财产租赁所得;⑨财产转让所得;⑩偶然所得;⑩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哪些规定-我国税法对个人的各项所得具体规定了两种税率,一种是超额累进税率,另一种是比例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①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税率表见后)。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个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见后)。
③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④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若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⑤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附表如下: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将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并入个人所得税而设的应税项目,根据我国国情和参考国际通行做法作了具体规定,主要理由是:
①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外籍人员到我国从事个体经营会逐渐增多,按照税收管辖权原则,对其在华取得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亦应同样征税。
②对无照个体户在取消了营为昌经营项目之后,应通过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故将其列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中。
③办学、医疗、咨询所得,现行规定作为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但考虑到有的纳税人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专门从事这些经营活动,与一般偶尔的劳务不同,属经营行为,故将其归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3)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纳税对象是怎样规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纳税对象是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得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所得,其范围主要包括:
①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
②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所取得的所得。
③个体工商户的股息、利息(不包括国库券利息)、租赁、转让专利权、专用技术、商标权等项收入。
(4)确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与企业相近,对其财务核算和会计处理办法,可以参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各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在计算机应纳税所得时亦然,并可根据税法规定予以调整确定。
对于纳税人即户主的计税工资扣除,规定为每月800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相同,以保证其生计的费用需要。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收入、税法规定减除必要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
对必要费用为每月800元,亦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生计费扣除相同。
此外,有的承包人、承租人还要另外领取工资或薪金,应将其并入砂包、承租所得征税。
(5)对个体工商户怎样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年5月13日发出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对个体工商户征税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②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改正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兼营上述四种行业,并且四种行业的所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红民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种行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