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个税怎么计算
法律主观:
一、劳务报酬个税怎么计算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2、一般劳务、其他劳务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计算公式为: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二、个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1、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的适用税率有哪些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纳税人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