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盲人学校的校训
求知 明理 仁爱 自强 求知:求:追求、探求、寻求;知:知识
求知:即求得知识,学习新知识。学习各门自然与社会及人文学科的知识。“知识改变命运”,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各类知识,尤其是自我生存的能力和本领,以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 明理:明:①明白、清楚;②懂得、了解;理:道理、事理
明理:即明白各种道理,除了“做人之理”、“道德之理”外,盲学生作为这个社会的成员,作为一个自然人,还应当履行“义务之理”。 自强:自:自己;强:①使强大或强壮②优越、好③感情或意志所要求达到的程度高。 自强:即自己努力向上。语出《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自胜者强,自强者胜。战胜别人的人只是有力量,而战胜自己的人才算坚强。勉励盲学生勇敢面对生活,努力向上,奋发进取,战胜自身残疾带来的困难,实现“残而不废”,充满对美好未来的无限憧憬和不懈追求。 概言之,我校新校训的整体含义是: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伟大精神,勉励学生努力学习,用知识来改变自己作为一个残疾人的命运;同时,注重自身修养,懂得事理,履行一个社会人的义务,使学生具有平等意识,增强其自信心;懂得感恩,懂得回报,具有一颗仁慈之心。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个“残而不废”的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