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勒爷和格格是什么关系,还有郡主和阿哥
贝勒和格格是表兄妹关系。
“格格"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即妇人之爵名。“贝勒”则是较差一些的爵位了,不一定是皇子阿哥,就是一般的王子也可以封贝勒的。
顺治六年规定,亲王一子封亲王,余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余子封贝勒。贝勒之子封贝子,贝子之子封镇国公,镇国公之子封辅国公,辅国公之子授三等镇国将军。其后又有所修改。皇太极第五子硕塞便因系皇子而封郡王,后又以军功晋亲王。这些因系“天潢近支”而封世爵的皇子王孙,称为“恩封诸王”。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由此可见,现在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作"格格"是不准确的(如,"还珠格格"、"十八格格"......)。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
从以上事例来看,清朝从皇太极开始就已经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格格"了,一般均称为"公主"。 但公主的家人也可以在不是很正式的场合叫她“格格”,这是按照她的排行来叫的,如“大格格”、“十格格”等。
格格、阿哥可以理解为亲缘称谓就是生个男的就是阿哥翻译成汉族称谓就是儿子,格格亦然;贝勒和君主则不然,是一种爵位就是官名。
格格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小妾,一个是小姐(满族人家的格格就相当于汉族人家的小姐)。贵族人家的女儿都被称为格格。皇帝家的格格在出嫁前会被封为固伦公主或和硕公主,而亲王家的格格会被封为和硕格格。
和硕格格(亲王之女)就相当于汉人的郡主。
多罗格格(世子及郡王之女)相当于县主。
多罗格格(多罗贝勒之女)相当于郡君。
固山格格(固山贝子之女)相当于县君。
格格(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相当于乡君。
超品中的高爵位从高到低依次是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贝勒爷是第三等。
阿哥是儿子、少爷的意思,满清贵族都适用。
贝勒郡主是阿哥格格的堂兄弟堂姐妹,贝勒郡主一般都是王爷们的孩子,是皇亲国戚,身份地位虽高,却无实权,阿哥是皇子,嫡系的还有继承皇位的权利,格格是公主,天家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