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了吗?不需要看资金来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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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你的实际情况来看,你的房子是婚后买,男方父母出首付的一部分钱,且写有借条,那么这一部分钱不能算是赠与。赠与一般是有赠与证明的,而父母赠与给孩子一般是不写证明的,所以你们的情况是写有借条,就是说婚后,夫妻一方在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向他的父母借钱以用做房子首付,然后双方共同(这个共同是夫妻婚后的收入,不管是那一方的收入都是共同收入,比如他用工资还贷,也算是共同还贷)还贷,房产证写夫妻两个人名字,房子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借父母的钱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如果离婚,房子每人一半,借他父母的钱每人还一半。退一万步来说,他们要是不出示借条,说是赠与儿子的,而你又没有证据证明,那么情况就会变成,他父母出资首付赠与儿子,然后你们还贷,则还贷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你们的房子值30万,父母出资10万,你们还20万,则房子分三份,你只得一份。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就不太好了,房子是他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认清了是老人买房子,上你们的名字,然后你们还钱,这样就出现,房子是父母赠与儿子,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你不得分房,他父母要还钱(要是离婚他还给你和他父母还给你是一样的结果嘛)给你,如果按30万算,父母出10万,你们出20万,则他们给你10万就行了。这三种情况都涉及到房子权属和处置的问题。以上为个人观点,可能会有逻辑不通的问题,请原谅,本人非专业人士。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你的实际情况来看,你的房子是婚后买,男方父母出首付的一部分钱,且写有借条,那么这一部分钱不能算是赠与。赠与一般是有赠与证明的,而父母赠与给孩子一般是不写证明的,所以你们的情况是写有借条,就是说婚后,夫妻一方在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向他的父母借钱以用做房子首付,然后双方共同(这个共同是夫妻婚后的收入,不管是那一方的收入都是共同收入,比如他用工资还贷,也算是共同还贷)还贷,房产证写夫妻两个人名字,房子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借父母的钱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如果离婚,房子每人一半,借他父母的钱每人还一半。退一万步来说,他们要是不出示借条,说是赠与儿子的,而你又没有证据证明,那么情况就会变成,他父母出资首付赠与儿子,然后你们还贷,则还贷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你们的房子值30万,父母出资10万,你们还20万,则房子分三份,你只得一份。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就不太好了,房子是他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认清了是老人买房子,上你们的名字,然后你们还钱,这样就出现,房子是父母赠与儿子,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你不得分房,他父母要还钱(要是离婚他还给你和他父母还给你是一样的结果嘛)给你,如果按30万算,父母出10万,你们出20万,则他们给你10万就行了。这三种情况都涉及到房子权属和处置的问题。以上为个人观点,可能会有逻辑不通的问题,请原谅,本人非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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