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责任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有关人员到本局办事,第一位被问到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并负有为其服务责任的制度。
二、对属于责任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必须按职责要求,详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并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到的事项应及时办理,需待以时日办理的,应予受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
三、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耐心、详细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及所处位置,并做好联络工作。如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负责转交责任人。责任人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不属于本局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对需转交有关工作人员办理的事项,责任人应及时转交,不得贻误。
五、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以及简单生硬地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办事请求和询问予以回绝。
六、违反本制度被投诉查有实据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