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级数的敛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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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分之一的敛散性是发散。
与调和级数比较(用比较审敛法的极限形式)。
/的极限是1。
因此这两个级数同敛散。
而调和级数发散。
所以这个级数发散。
关于发散级数求和的可和法定理
我们说可和法M是正则的,是指它对每个收敛级数求的和,均与其原本柯西意义下的和一致。这类结果被称为M的阿贝尔型定理,它以阿贝尔定理为原型。更有趣,并且通常也更微妙的是这个结果的部分逆,被称为陶伯型定理,它以陶伯证明的一个定理为原型。
这里所谓的部分逆,准确的说是若M可和级数Σ,并且Σ满足一些附加条件,则Σ本来就是收敛的。但要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这种结果说的便是M只可和收敛级数(这使其作为发散级数的可和法而言是无用的)。
收敛级数映射到它的和的函数是线性的,从而根据哈恩-巴拿赫定理可以推出,这个函数能扩张成可和任意部分和有界的级数的可和法,这个事实一般并不怎么有用,因为这样的扩张许多都是互不相容的,并且也由于这种算子的存在性证明诉诸于选择公理或它的等价形式,例如佐恩引理,所以它们还都是非构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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