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批事假怎么办
法律主观:
特殊情况不批假是不合理的,无法协商去 劳动监察 大队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 。 所谓事假,即员工因为自己的事向单位请的休假。由于事假并非公事,而且也不是国家规定的带福利性质的假期,所以事假通常是无薪的。 《 工资 支付暂行规定》 第15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 。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 、 赡养费 。 (四)法律、 法规 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法律客观: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