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不要从网上复制的,什么书的读后感都行,400字的。急啊!!!!我读中学的,不要太过于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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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31 · TA获得超过736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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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骆驼祥子》有感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读《童年》有感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永不放弃——《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我好久不能自拔,好像我只身一人流落到小岛上,书中情节困绕着我,激励着我,一个高大威猛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我也有过许多梦想,但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永不放弃、永不言败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热爱。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逊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风暴海啸,全船人除了鲁滨逊一人之外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忧人,慌乱失措,这一点让我由衷的佩服。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逊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木板、以及能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逊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逊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逊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逊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逊成了种田高手,他知道什么时候播种,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流落孤岛的鲁滨逊凭着对生命的珍爱和对生活的热爱,永不放弃,他有了生活的口粮。而现在的我,生活在通讯发达的信息时代,更应学会自救——解救我的思想观念、升华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造船回乡,鲁滨逊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头脑丰富的人,他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永不放弃,救人救已,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相信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重新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读完这本书,有这样一个问题总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什么才是人生中最大的财富?对!就是敢于同命运挑战。那怎样才能拥有这笔财富呢?我认为,就应像鲁滨逊一样,抓住身边的一切事、物与机遇,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实干加永不言败的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只是做事、生活,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还有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但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的遇到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奴隶。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拼命去救他,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自己想过的生活,经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深受着广大学生的青睐,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一同随着主人公走进了这本书中。
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其实鲁滨逊也是一个常人,他没有什么惊人的本领可以在这凄凉的环境中久久地挣扎。可是他承受住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出凡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了重新拾起勇气,鲁滨逊写了一张厉害差异表,把种种可能都分析出来。无论是出于消极还是积极,这使得他能够冷静下来,从只会空想的日子里解脱了出来,学会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地去面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但是比起鲁滨逊来,我们这些当代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似乎太糟糕了。不要说像鲁滨逊一样经历那样的磨难,即使是一些不顺心的芝麻大小般的事情也会轻易地被其打倒。经常从报纸和电视上得知,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离家出走甚至是自杀,其中的起因往往只是和父母吵了几句、考试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或者是老师批评严厉了些,有些人甚至还抱着“视死如归”的气势,其实这正是心理脆弱的表现,是多么的可笑并且可悲呀!
其实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经常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小学的时候,我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情而被老师批评,由于想到我出发的意图是好的,心中有着说不出来的委屈,那几天上课总是走神,恨不得逃离这个深渊般的学校,走得越远越好。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之极,因为当时的年龄小,心理承受能力差,所以才会冒出那么多荒诞的念头,其实换个角度思考,被老师批评也不是一件坏事,虽然是被冤枉的,但是如果自己做事再小心谨慎一点,也不至于被人误会,所以当我们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向好的一方面去想,就会有许多意想不到快乐等着你去收获!
曾经听过一个名人说过:苦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万丈深渊,而对于强者来说则只是一块不起眼的垫脚石。这句话鼓舞着我向人生的光明看齐。是呀,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只要调整好心态,就能够把所有的烦恼一扫而光,把困难化为前进的动力。困难来临时,我们要认真冷静地分析这件事产生的原因,并且有针对性地加以排除和克服,而不是盲目地发泄和不切实际地空想,这样做不但徒劳无获,而且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对你的伤害将会更深一层。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要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样才能信心百倍地迎接将来的每个挑战,并且出色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 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在中学时,我曾读过这本书,同时也喜欢上了它,尤其是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

《鲁滨逊漂流记》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经历,在巴西买了种植园;第二部分,也就是小说的主体,是鲁滨逊在荒岛回来以后的事情,主要经历是由陆路从葡萄牙回英国途中遇狼的故事。鲁滨逊的这个典型人物的一切特征主要是在第二部分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这一部分是全书最引人的,是全书的精华。

鲁滨逊是喜爱劳动的人,他凭一己之力,在没有船的情况下,把破船上的东西往岛上搬,是非常困难的。但是他终于想出了办法搬东西,把两手搬得动的东西全部搬了下来。他没有错失时机,所以当破船最终被风暴摧毁时,他觉得坦然,因为他没有偷懒。

在上段叙述中,我学到了很多,只有凭自己的努力,获得想要的,才会觉得坦然。

同时,鲁滨逊也是个坚毅人,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动,费好大的时间。虽然他并不是每次都会成功,但他也不曾灰心失望。最后他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他对任何事都不灰心,所以他拥有很多。他就是这样与自然进行斗争,改变自己的处境。

一个人离开人群生活了那么久,终究是一件不平常的事,而鲁滨逊却在荒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吃、穿、住,样样得靠自己。这样的精神,实在令人佩服。而反观自己,在父母身边生活了十几年,几乎什么都依靠父母,想想真是太不应该了。我很希望自己也能有
鲁滨逊那样的坚毅、不服输的精神。

《简爱》读后感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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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网上复制的吗?
357016257
2012-01-30 · TA获得超过419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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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哈利波特》的魅力,可以让人从读第一部书的第一个字到读完最后一本书的最后一个字,只用一星期时间。我亦是如此。
从小学同学拿着《死亡圣器》议论时我的漠不关心,到初中第一个暑假的刻苦攻读。我不是资深的哈迷,但我对这套书有着说不出的喜爱。
德拉科•马尔福在第一部就出现了,一开始就是个不招人喜欢的反派角色,后来甚至加入了食死徒。他讨厌任何人,可他从没有杀过一个人,并在最后关头,没有杀哈利,并给了他信任。当时伏地魔那么强大,可他还是没有对付哈利,说明他内心并不坏,只是外表有些邪恶罢了。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莱姆斯•约翰•卢平。作为一名优秀魔法师,他从不外露,当詹姆和小天狼星趾高气昂地从人们面前走过,他只是微笑着跟在身后。它不仅要忍受人们的歧视,好要忍受每月一次变身狼人的痛苦,他有一千个理由堕向黑暗,但他坚持站在光明的一边。在凤凰社中他举足轻重,可他依然谦虚,最后光荣地和唐克斯长眠在了一起。
斯内普在最后一部中也是个关键的议论性人物,他在前几步逐渐走向黑暗,甚至杀了我们敬爱的老邓,很多读者都讨厌他。但在最后,他澄清了自己的身份,他是一个双重间谍,也是哈利最后取胜的关键。“阿不思•西弗勒斯,我用两任霍格沃茨校长的名字给你起了名。他们其中一个就是斯莱特林,而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勇敢的人。”这就是哈利对斯内普的评价。
十七年前的夏天,他与哈利的命运擦肩而过,哈利成了“救世之星”,而他,只是纳威•隆巴顿。为何分院帽会选择他,为什么要把他放进格兰芬多?为何哈利会选择他,为什么要让他去杀死最后一个魂器?为何格兰芬多的剑会选择他,为什么会落在他的手中?因为在最后,当所有人面对黑暗不知所措的时候,当所有人面对杀戮胆战心惊的时候,当所有人面对死亡泣不成声的时候,他对哈利说,你知道吗,我们都会战斗下去。
在每个人都失去信心时,使他们,给了别人动力和勇气,最终人们都站起来,才能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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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lene_77
20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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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略去400字!采纳我吧!若你这样写,敢这样写,100分/30分不得才怪!相信我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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榷用兵赜级ci
2012-01-30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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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梦啊 那个人会这样做 吃这么空打这么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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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藤若芷
2012-01-30 · 超过1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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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个学校的??我们也要写、不写就是的了,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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