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数学下册知识点总结

枯藤老树昏
推荐于2017-11-24 · TA获得超过773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12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63.3万
展开全部
第一章 整式的运算
一. 整式
※1. 单项式
①由数与字母的积组成的代数式叫做单项式。单独一个数或字母也是单项式。
②单项式的系数是这个单项式的数字因数,作为单项式的系数,必须连同数字前面的性质符号,如果一个单项式只是字母的积,并非没有系数.
③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
※2.多项式
①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在多项式中,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其中,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一个多项式中,次数最高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②单项式和多项式都有次数,含有字母的单项式有系数,多项式没有系数.多项式的每一项都是单项式,一个多项式的项数就是这个多项式作为加数的单项式的个数.多项式中每一项都有它们各自的次数,但是它们的次数不可能都作是为这个多项式的次数,一个多项式的次数只有一个,它是所含各项的次数中最高的那一项次数.
※3.整式单项式和多项式统称为整式.

二. 整式的加减
¤1. 整式的加减实质上就是去括号后,合并同类项,运算结果是一个多项式或是单项式.
¤2. 括号前面是“-”号,去括号时,括号内各项要变号,一个数与多项式相乘时,这个数与括号内各项都要相乘.
三. 同底数幂的乘法
※同底数幂的乘法法则: (m,n都是正数)是幂的运算中最基本的法则,在应用法则运算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法则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幂的底数相同而且是相乘时,底数a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数字式字母,也可以是一个单项或多项式;
②指数是1时,不要误以为没有指数;
③不要将同底数幂的乘法与整式的加法相混淆,对乘法,只要底数相同指数就可以相加;而对于加法,不仅底数相同,还要求指数相同才能相加;
④当三个或三个以上同底数幂相乘时,法则可推广为 (其中m、n、p均为正数);
⑤公式还可以逆用: (m、n均为正整数)
四.幂的乘方与积的乘方
※1. 幂的乘方法则: (m,n都是正数)是幂的乘法法则为基础推导出来的,但两者不能混淆.
※2. .
※3. 底数有负号时,运算时要注意,底数是a与(-a)时不是同底,但可以利用乘方法则化成同底,
如将(-a)3化成-a3

※4.底数有时形式不同,但可以化成相同。
※5.要注意区别(ab)n与(a+b)n意义是不同的,不要误以为(a+b)n=an+bn(a、b均不为零)。
※6.积的乘方法则:积的乘方,等于把积每一个因式分别乘方,再把所得的幂相乘,即 (n为正整数)。
※7.幂的乘方与积乘方法则均可逆向运用。
五. 同底数幂的除法
※1. 同底数幂的除法法则:同底数幂相除,底数不变,指数相减,即 (a≠0,m、n都是正数,且m>n).
※2. 在应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法则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同底数幂相除”而且0不能做除数,所以法则中a≠0.
②任何不等于0的数的0次幂等于1,即 ,如 ,(-2.50=1),则00无意义.
③任何不等于0的数的-p次幂(p是正整数),等于这个数的p的次幂的倒数,即 ( a≠0,p是正整数), 而0-1,0-3都是无意义的;当a>0时,a-p的值一定是正的; 当a<0时,a-p的值可能是正也可能是负的,如 ,
④运算要注意运算顺序.
六. 整式的乘法
※1. 单项式乘法法则:单项式相乘,把它们的系数、相同字母分别相乘,对于只在一个单项式里含有的字母,连同它的指数作为积的一个因式。
单项式乘法法则在运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积的系数等于各因式系数积,先确定符号,再计算绝对值。这时容易出现的错误的是,将系数相乘与指数相加混淆;
②相同字母相乘,运用同底数的乘法法则;
③只在一个单项式里含有的字母,要连同它的指数作为积的一个因式;
④单项式乘法法则对于三个以上的单项式相乘同样适用;
⑤单项式乘以单项式,结果仍是一个单项式。
※2.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
单项式乘以多项式,是通过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把它转化为单项式乘以单项式,即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就是用单项式去乘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
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单项式与多项式相乘,积是一个多项式,其项数与多项式的项数相同;
②运算时要注意积的符号,多项式的每一项都包括它前面的符号;
③在混合运算时,要注意运算顺序。
※3.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
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先用一个多项式中的每一项乘以另一个多项式的每一项,再把所得的积相加。
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多项式与多项式相乘要防止漏项,检查的方法是:在没有合并同类项之前,积的项数应等于原两个多项式项数的积;
②多项式相乘的结果应注意合并同类项;
③对含有同一个字母的一次项系数是1的两个一次二项式相乘 ,其二次项系数为1,一次项系数等于两个因式中常数项的和,常数项是两个因式中常数项的积。对于一次项系数不为1的两个一次二项式(mx+a)和(nx+b)相乘可以得到
七.平方差公式
¤1.平方差公式:两数和与这两数差的积,等于它们的平方差,
※即 。
¤其结构特征是:
①公式左边是两个二项式相乘,两个二项式中第一项相同,第二项互为相反数;
②公式右边是两项的平方差,即相同项的平方与相反项的平方之差。
八.完全平方公式
¤1. 完全平方公式:两数和(或差)的平方,等于它们的平方和,加上(或减去)它们的积的2倍,
¤即 ;
¤口决:首平方,尾平方,2倍乘积在中央;
¤2.结构特征:
①公式左边是二项式的完全平方;
②公式右边共有三项,是二项式中二项的平方和,再加上或减去这两项乘积的2倍。
¤3.在运用完全平方公式时,要注意公式右边中间项的符号,以及避免出现 这样的错误。
九.整式的除法
¤1.单项式除法单项式
单项式相除,把系数、同底数幂分别相除,作为商的因式,对于只在被除式里含有的字母,则连同它的指数作为商的一个因式;
¤2.多项式除以单项式
多项式除以单项式,先把这个多项式的每一项除以单项式,再把所得的商相加,其特点是把多项式除以单项式转化成单项式除以单项式,所得商的项数与原多项式的项数相同,另外还要特别注意符号。

第二章 平行线与相交线
一.台球桌面上的角
※1.互为余角和互为补角的有关概念与性质
如果两个角的和为90°(或直角),那么这两个角互为余角;
如果两个角的和为180°(或平角),那么这两个角互为补角;
注意:这两个概念都是对于两个角而言的,而且两个概念强调的是两个角的数量关系,与两个角的相互位置没有关系。
它们的主要性质:同角或等角的余角相等;
同角或等角的补角相等。
二.探索直线平行的条件
※两条直线互相平行的条件即两条直线互相平行的判定定理,共有三条:
①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②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③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行。
三.平行线的特征
※平行线的特征即平行线的性质定理,共有三条:
①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
②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
③两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
四.用尺规作线段和角
※1.关于尺规作图
尺规作图是指只用圆规和没有刻度的直尺来作图。
※2.关于尺规的功能
直尺的功能是:在两点间连接一条线段;将线段向两方向延长。
圆规的功能是:以任意一点为圆心,任意长度为半径作一个圆;以任意一点为圆心,任意长度为半径画一段弧。
第三章生活中的数据
※1.科学记数法:对任意一个正数可能写成a×10n的形式,其中1≤a<10,n是整数,这种记数的方法称为科学记数法。
¤2.利用四舍五入法取一个数的近似数时,四舍五入到哪一位,就说这个近似数精确到哪一位;对于一个近似数,从左边第一个不是0的数字起,到精确到的数位止,所有的数字都叫做这个数的有效数字。
¤3.统计工作包括:
①设定目标;②收集数据;③整理数据;④表达与描述数据;⑤分析结果。

第四章 概率
¤1.随机事件发生与不发生的可能性不总是各占一半,都为50%。
※2.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事件,而概率正是研究不确定事件的一门学科。
※3.了解必然事件和不可能事件发生的概率。
必然事件发生的概率为1,即P(必然事件)=1;不可能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即P(不可能事件)=0;如果A为不确定事件,那么0<P(A)<1

※4.了解几何概率这类问题的计算方法
事件发生概率=
第五章 三角形
一.认识三角形
1.关于三角形的概念及其按角的分类
由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条线段首尾顺次相接所组成的图形叫做三角形。
这里要注意两点:
①组成三角形的三条线段要“不在同一直线上”;如果在同一直线上,三角形就不存在;
②三条线段“首尾是顺次相接”,是指三条线段两两之间有一个公共端点,这个公共端点就是三角形的顶点。
三角形按内角的大小可以分为三类:锐角三角形、直角三角形、钝角三角形。
2.关于三角形三条边的关系
根据公理“连结两点的线中,线段最短”可得三角形三边关系的一个性质定理,即三角形任意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
三角形三边关系的另一个性质:三角形任意两边之差小于第三边。
对于这两个性质,要全面理解,掌握其实质,应用时才不会出错。
设三角形三边的长分别为a、b、c则:
①一般地,对于三角形的某一条边a来说,一定有|b-c|<a<b+c成立;反之,只有|b-c|<a<b+c成立,a、b、c三条线段才能构成三角形;
②特殊地,如果已知线段a最大,只要满足b+c>a,那么a、b、c三条线段就能构成三角形;如果已知线段a最小,只要满足|b-c|<a,那么这三条线段就能构成三角形。
3.关于三角形的内角和
三角形三个内角的和为180°
①直角三角形的两个锐角互余;
②一个三角形中至多有一个直角或一个钝角;
③一个三角中至少有两个内角是锐角。
4.关于三角形的中线、高和中线
①三角形的角平分线、中线和高都是线段,不是直线,也不是射线;
②任意一个三角形都有三条角平分线,三条中线和三条高;
③任意一个三角形的三条角平分线、三条中线都在三角形的内部。但三角形的高却有不同的位置:锐角三角形的三条高都在三角形的内部,如图1;直角三角形有一条高在三角形的内部,另两条高恰好是它两条边,如图2;钝角三角形一条高在三角形的内部,另两条高在三角形的外部,如图3。
④一个三角形中,三条中线交于一点,三条角平分线交于一点,三条高所在的直线交于一点。
二.图形的全等
¤能够完全重合的图形称为全等形。全等图形的形状和大小都相同。只是形状相同而大小不同,或者说只是满足面积相同但形状不同的两个图形都不是全等的图形。
四.全等三角形
¤1.关于全等三角形的概念
能够完全重合的两个三角形叫做全等三角形。互相重合的顶点叫做对应点,互相重合的边叫做对应边,互相重合的角叫做对应角
所谓“完全重合”,就是各条边对应相等,各个角也对应相等。因此也可以这样说,各条边对应相等,各个角也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叫做全等三角形。
※2.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相等,对应角相等。
¤3.全等三角形的性质经常用来证明两条线段相等和两个角相等。
五.探三角形全等的条件
※1.三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简写为“边边边”或“SSS”
※2.有两边和它们的夹角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简写成“边角边”或“SAS”
※3.两角和它们的夹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简写成“角边角”或“ASA”
※4.两角和其中一个角的对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简写成“角角边”或“AAS”
六.作三角形
1.已知两个角及其夹边,求作三角形,是利用三角形全等条件“角边角”即(“ASA”)来作图的。
2.已知两条边及其夹角,求作三角形,是利用三角形全等条件“边角边”即(“SAS”)来作图的。
3.已知三条边,求作三角形,是利用三角形全等条件“边边边”即(“SSS”)来作图的。
八.探索直三角形全等的条件
※1.斜边和一条直角边对应相等的两个直角三角形全等。简称为“斜边、直角边”或“HL”。这只对直角三角形成立。
※2.直角三角形是三角形中的一类,它具有一般三角形的性质,因而也可用“SAS”、“ASA”、“AAS”、“SSS”来判定。
直角三角形的其他判定方法可以归纳如下:
①两条直角边对应相等的两个直角三角形全等;
②有一个锐角和一条边对应相等的两个直角三角形全等。
③三条边对应相等的两个直角三角形全等。

第七章 生活中的轴对称
※1.如果一个图形沿某条直线折叠后,直线两旁的部分能够互相重合,那么这个图形叫做轴对称图形;这条直线叫做对称轴。
※2.角平分线上的点到角两边距离相等。
※3.线段垂直平分线上的任意一点到线段两个端点的距离相等。
※4.角、线段和等腰三角形是轴对称图形。
※5.等腰三角形的顶角平分线、底边上的高、底边上的中线互相重合,简称为“三线合一”。
※6.轴对称图形上对应点所连的线段被对称轴垂直平分。
※7.轴对称图形上对应线段相等、对应角相等。
百度网友725b5a7
2013-03-24 · TA获得超过497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77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1万
展开全部
(一)运用公式法: 我们知道整式乘法与因式分解互为逆变形 。如果把乘法公式反过来就是把多项式分 解因式。于是有: a2-b2=(a b)(a-b) a2 2ab b2=(a b)2 a2-2ab b2=(a-b)2 如果把乘法公式反过来,就可以用来把某 些多项式分解因式。这种分解因式的方法 叫做运用公式法。 (二)平方差公式 1.平方差公式 (1)式子: a2-b2=(a b)(a-b) (2)语言:两个数的平方差,等于这两 个数的和与这两个数的差的积。这个公式 就是平方差公式。 (三)因式分解 1.因式分解时,各项如果有公因式应先 提公因式,再进一步分解。 2.因式分解,必须进行到每一个多项式 因式不能再分解为止。 (四)完全平方公式 (1)把乘法公式(a b)2=a2 2ab b2 和 (a-b)2=a2-2ab b2反过来,就可以得到 : a2 2ab b2 =(a b)2 a2-2ab b2 =(a-b)2 这就是说,两个数的平方和,加上(或者 减去)这两个数的积的2倍,等于这两个 数的和(或者差)的平方。 把a2 2ab b2和a2-2ab b2这样的式子 叫完全平方式。 上面两个公式叫完全平方公式。 (2)完全平方式的形式和特点 ①项数:三项 ②有两项是两个数的的平方和,这两项的 符号相同。 ③有一项是这两个数的积的两倍。 (3)当多项式中有公因式时,应该先提 出公因式,再用公式分解。 (4)完全平方公式中的a、b可表示单项 式,也可以表示多项式。这里只要将多项 式看成一个整体就可以了。 (5)分解因式,必须分解到每一个多项 式因式都不能再分解为止。 (五)分组分解法 我们看多项式am an bm bn,这四项 中没有公因式,所以不能用提取公因式法 ,再看它又不能用公式法分解因式. 如果我们把它分成两组(am an)和(bm bn),这两组能分别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 分别分解因式. 原式=(am an) (bm bn) =a(m n) b(m n) 做到这一步不叫把多项式分解因式,因为 它不符合因式分解的意义.但不难看出这 两项还有公因式(m n),因此还能继续分 解,所以 原式=(am an) (bm bn) =a(m n) b(m n) =(m n)•(a b). 这种利用分组来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分组 分解法.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如果把 一个多项式的项分组并提取公因式后它们 的另一个因式正好相同,那么这个多项式 就可以用分组分解法来分解因式. (六)提公因式法 1.在运用提取公因式法把一个多项式因式 分解时,首先观察多项式的结构特点,确 定多项式的公因式.当多项式各项的公因 式是一个多项式时,可以用设辅助元的方 法把它转化为单项式,也可以把这个多项 式因式看作一个整体,直接提取公因式; 当多项式各项的公因式是隐含的时候,要 把多项式进行适当的变形,或改变符号, 直到可确定多项式的公因式. 2. 运用公式x2 (p q)x pq=(x q)(x p)进 行因式分解要注意: 1.必须先将常数项分解成两个因数的积 ,且这两个因数的代数和等于 一次项的系数. 2.将常数项分解成满足要求的两个因数 积的多次尝试,一般步骤: ① 列出常数项分解成两个因数的积各种 可能情况; ②尝试其中的哪两个因数的和恰好等于一 次项系数. 3.将原多项式分解成(x q)(x p)的形式 . (七)分式的乘除法 1.把一个分式的分子与分母的公因式约去 ,叫做分式的约分. 2.分式进行约分的目的是要把这个分式化 为最简分式. 3.如果分式的分子或分母是多项式,可先 考虑把它分别分解因式,得到因式乘积形 式,再约去分子与分母的公因式.如果分 子或分母中的多项式不能分解因式,此时 就不能把分子、分母中的某些项单独约分 . 4.分式约分中注意正确运用乘方的符号法 则,如x-y=-(y-x),(x-y)2=(y-x)2, (x-y)3=-(y-x)3. 5.分式的分子或分母带符号的n次方, 可按分式符号法则,变成整个分式的符号 ,然后再按-1的偶次方为正、奇次方为 负来处理.当然,简单的分式之分子分母 可直接乘方. 6.注意混合运算中应先算括号,再算乘 方,然后乘除,最后算加减. (八)分数的加减法 1.通分与约分虽都是针对分式而言,但 却是两种相反的变形.约分是针对一个分 式而言,而通分是针对多个分式而言;约 分是把分式化简,而通分是把分式化繁, 从而把各分式的分母统一起来. 2.通分和约分都是依据分式的基本性质 进行变形,其共同点是保持分式的值不变 . 3.一般地,通分结果中,分母不展开而 写成连乘积的形式,分子则乘出来写成多 项式,为进一步运算作准备. 4.通分的依据:分式的基本性质. 5.通分的关键:确定几个分式的公分母 . 通常取各分母的所有因式的最高次幂的积 作公分母,这样的公分母叫做最简公分母 . 6.类比分数的通分得到分式的通分: 把几个异分母的分式分别化成与原来的分 式相等的同分母的分式,叫做分式的通分 . 7.同分母分式的加减法的法则是:同分 母分式相加减,分母不变,把分子相加减 。

同分母的分式加减运算,分母不变,把分 子相加减,这就是把分式的运算转化为整 式运算。 8.异分母的分式加减法法则:异分母的 分式相加减,先通分,变为同分母的分式 ,然后再加减.

9.同分母分式相加减,分母不变,只须 将分子作加减运算,但注意每个分子是个 整体,要适时添上括号. 10.对于整式和分式之间的加减运算, 则把整式看成一个整体,即看成是分母为 1的分式,以便通分. 11.异分母分式的加减运算,首先观察 每个公式是否最简分式,能约分的先约分 ,使分式简化,然后再通分,这样可使运 算简化. 12.作为最后结果,如果是分式则应该 是最简分式. (九)含有字母系数的一元一次方程 1.含有字母系数的一元一次方程 引例:一数的a倍(a≠0)等于b,求这个 数。用x表示这个数,根据题意,可得方 程 ax=b(a≠0) 在这个方程中,x是未知数,a和b是用字 母表示的已知数。对x来说,字母a是x的 系数,b是常数项。这个方程就是一个含 有字母系数的一元一次方程。 含有字母系数的方程的解法与以前学过的 只含有数字系数的方程的解法相同,但必 须特别注意:用含有字母的式子去乘或除 方程的两边,这个式子的值不能等于零。
为这个浪费了好多时间,望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百度网友6c31323
2012-02-01
知道答主
回答量:13
采纳率:0%
帮助的人:4.4万
展开全部
重点就行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