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限购令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2010年9月29日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
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购城市将翻番达72个,高压调控楼市跌入“冰点”,据相关专家称2011年房价将得到遏制。
2011年8月17日,住建部下发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12月,住建部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要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
2014年6月26日,呼和浩特取消住房限购令。2014年9月26日,苏州市住建局确认,苏州五大区全线取消限购,90平米以下房屋也取消限购了。
扩展资料:
广州房产限购政策主要内容
1、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公积金首付降至二成,势必会打破刚需购房者观望情绪,刺激市场消化库存,进而导致供不应求,房价势必会因此上扬。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在两项政策的叠加效应下,购房者尤其是改善置业者的购房成本将大大降低,可以扩大购房需求,转变市场观望情绪,势必引起新一轮的购房热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限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