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一个有关新婚姻法房产的较复杂问题!
婚前男方父母为男方购住房一套,50万,写的男方的名字。婚后,双方想换一个地方住,并选好了一套70万的房子,于是打算卖掉现住房,但现住房暂时没有卖掉,差钱买新房。于是,双方...
婚前男方父母为男方购住房一套,50万,写的男方的名字。婚后,双方想换一个地方住,并选好了一套70万的房子,于是打算卖掉现住房,但现住房暂时没有卖掉,差钱买新房。于是,双方决定先动用共同存款20万,共同按揭,买下新房,再等待现住房卖掉后一次性还清按揭款。请问此种情况下,如果新购房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如何分配财产?如果写两人的名字,又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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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婚姻法房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解释,具体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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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获得新房一半的价值额。首先,你丈夫卖掉旧住房的行为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内的经营所得。即使旧住房是父母婚前送他的,但在婚后卖掉就属于经营所得了。理应计入夫妻共同财产。其次,你们共同按揭够买的新房理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用卖旧房的钱来还剩余贷款,按照上面的分析,也是属于用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因此,新房不管怎么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应平分。至于写谁的名字不影响平分。个人意见。希望有所帮助。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院的《婚姻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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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房只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有协议的按协议,没协议的各一半。与写不写两人的名字没有关系。 当然婚前房是你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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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签一份书面协议,按照出资多少来定分配额度,照你所说,女方相当于只出资十万,如果你写两人名字可以给女方10%份额,你占90%份额,写男方一个人名字的话,如果离婚分割房产也可以参考这个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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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写一个人的名字,从法律上讲房产就属于一个人,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就属于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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