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清时期赋税制度的主要变化趋势

 我来答
智者总要千虑
高粉答主

2017-01-03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知道顶级答主
回答量:7.9万
采纳率:88%
帮助的人:1.3亿
展开全部
明朝   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改革赋税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赋役征银的办法,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纳银代役的规定,可以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生依附关系也有所松弛.  清朝   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耕种人所有,叫做“更名田”.  171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十五年(1711)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一上台就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这样,人头税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摊丁入亩对我国的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