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内容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本人毕业证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扩展资料: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2019年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是在2019年5月18-20日举行。
考试大纲
编写说明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专家编写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并由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审定通过。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标准由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国家标准,是考试命题的依据,其内容和范围体现了执业护士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完成护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根据护理工作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新技术的发展和护理临床实践工作的实际需要,将适时地修订和完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