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吗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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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是,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时,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扩展资料
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育补助、丧葬补助和抚恤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介绍服务费。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失业保险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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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向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并带好有关证件(身份证、退工单、劳动手册),办理失业登记可以申领失业金,并得到政府的帮助(如免费培训,推荐就业等),失业金根据地区与政策调整,一般可哪24个月,拿完后根据具体情况可再申请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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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般都是在i户籍地社保缴纳地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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