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价值是什么
社会价值亦称“市场价值”,“个别价值”的对称,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是商品价格的基础。社会价值是一个部门所生产的商品的平均价值,它由该部门内部各个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的加权平均数来决定。
在一般情况下,社会价值可以近似地看作一个部门的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的、构成该部门产品绝大多数的那种商品的个别价值。
社会价值的现实意义:
为当代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提供启示和思路。当代社会发展中出现若干重点、难点问题,如环境问题、文化冲突问题、全球化问题、技术伦理问题等,本质上都是社会价值问题,应该从社会价值角度加以研究和解决。开展社会价值论的研究可以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视角和框架。
五是为创新和重建社会价值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路径选择。社会价值论以新的视野和方法在对社会价值体系进行深入系统的剖析基础上,形成了系统的社会价值论理论框架。
有了这个框架,我们就可以把握当代社会价值体系发展动力、演化方向、运行机制和总体格局,进而为新的社会价值体系的建构提供路径选择和制度安排。这也是社会价值论研究的最终目的。
社会价值亦称“市场价值”。“个别价值”的对称。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
是商品价格的基础。社会价值是一个部门所生产的商品的平均价值,它由该部门内部各个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的加权平均数来决定。在一般情况下,社会价值可以近似地看作一个部门的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的、构成该部门产品绝大多数的那种商品的个别价值。
市场价值价值要件
第一,自愿买方。指具有购买动机,但并没有被强迫进行购买的一方当事人。该购买者会根据现行市场的真实状况和现行市场的期望值进行购买,不会特别急于购买,也不会在任何价格条件下都决定购买,即不会付出比市场价格更高的价格。理性的购买者。
第二,自愿卖方。指既不准备以任何价格急于出售或被强迫出售,也不会因期望获得被现行市场视为不合理的价格而继续持有资产的一方当事人。自愿卖方期望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营销之后,根据市场条件以公开市场所能达到的最高价格出售资产。
第三,评估基准日。指市场价值是某一特定日期的时点价值,仅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真实市场情况和条件,而不是评估基准日以前或以后的市场情况和条件。
第四,以货币单位表示。市场价值是在公平的市场交易中,以货币形式表示的为资产所支付的价格,通常表示为当地货币。
第五,公平交易。指在没有特定或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即假设在互无关系且独立行事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第六,资产在市场上有足够的展示时间。指资产应当以最恰当的方式在市场上予以展示,不同资产的具体展示时间应根据资产特点和市场条件而有所不同,但该展示时间应当使该资产能够引起足够数量的潜在购买者的注意。USPAP中有关展示期的条款。
第七,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谨慎行事。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都合理地知道资产的性质和特点、实际用途、潜在用途以及评估基准日的市场状况,并假定当事人都根据上述知识为自身利益而决策,谨慎行事以争取在交易中为自己获得最好的价格。
按照人生价值的主体来划分,人生价值有人生的社会价值和人生的自我价值。人生的社会价值就是个人一生对人类、集体和他人存在和发展的积极作用的总和。人生的社会价值的主体是人类、集体和他人。在个人一生的全部积极作用中,减去用以满足自己生存发展需要的积极作用,以及应当回报而未回报社会对自己的尊重和满足的积极作用,剩余的积极作用,才是对社会的真正贡献,才是人生的社会价值。如果把个人一生的积极作用叫做创造,把个人直接满足自己的需要和社会对自己的尊重和满足叫做消费。那么,个人一生的创造减去个人一生的消费,剩余部分才是个人对社会的真正贡献,才是人生的社会价值。个人一生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人生的社会价值就越大。人生社会价值的实质,就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那么,为什么个人一生要为社会做出贡献呢?
第一,个人为社会作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任何社会里的人,都有三种人构成。这就是尚未参加劳动的婴幼儿和青少年、参加劳动创造的青状年、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尚未参加劳动的婴幼儿和青少年,基本上是一个消费者,他们需要有人为他们作出贡献,才能生存和发展,人类社会也才能得以延续和发展。否则,就会后继无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需要有人为他们作出贡献,才能颐养天年。否则,无人赡养老人,也就没有人抚养子女,社会也将不存在。进行劳动创造的青状年正在为社会和自己创造财富,做着对社会的贡献。但是,他们也需要有人为他们作贡献。因为,任何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而需要却是多方面的,单靠自己是不能完全满足个人需要的。只有相互满足,才能生存,只有更多的贡献,人类社会才能发展。总之,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需要个人作出贡献,人生不能不为社会做出贡献,不能没有社会价值。
第二,个人为社会作贡献是由个人对社会的依赖关系决定的。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需要人们作出贡献。有人会说,为什么必须由我个人去贡献呢?个人为社会做出贡献,这时每个人义不容辞的义务。因为,个人依赖于社会,个人离不开社会。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未参加劳动的婴幼儿和青少年,参加劳动创造的青状年,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应当说,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依靠社会、集体、他人的贡献,才能生存和发展。那么,任何人都不能只要社会对自己的贡献,而自己却不给社会做出贡献。正是由于“人人为我”,也就必须“我为人人”。人生不能不为社会做出贡献,人生必须要有社会价值。
人生价值就是个人的一生对人类、集体、他人、自己的存在和发展的积极作用的总和。
人生价值的客体是个人一生。人生价值是由个人一生创造的,是属于个人一生的。人生价值的客体是具体的、现实的个人一生,而不是抽象的个人一生。
人生价值是个人一生的积极作用的综合,这是人生价值的实质。首先,人生价值是一个综合的整体,人生价值不仅仅是个人一时一事的积极作用,而是个人一生总的积极作用。其次,人生中的失误和错误造成的消极作用不是人生价值。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由于个人的某些失误或者错误,对人类、集体、他人或自己产生的消极作用,不是人生价值。同时,个人在一生中的消极作用,需要用积极作用来抵偿和弥补。用以抵偿和弥补消极作用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相抵消,也就不再是人生价值了。因此,人生价值作为个人一生的积极作用的总和,应当是个人一生发挥的积极作用减去用以抵消消极作用的积极作用。这就要求人们,为了使人生具有较大的价值,就要尽可能的减少失误,尽量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
2:价值(value)概念不仅是一社会学名词,在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政治学、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等领域也广泛使用,是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中常见的名词。
3:在经济学中,价值指附属于财物或服务等商品的属性,因使用性及稀有性决定财物或服务的价值。在其他领域里,价值的定义相当纷杂。日本社会学家见田宗介对三十三种通行的价值定义加以整理及分析后,提出一个简单的定义:「价值乃是能满足主体欲望的客体的性能。」换言之,所谓价值,第一,其终极基础存在于人们的欲望结构,并非一种神秘的或超经验的存在。价值一词,不论所提是道德、宗教、艺术或社会任一方面,其共同性是视「可欲性」而定;第二,价值是与行为主体的欲望有关的概念,并不存在于对象(客体)内部;第三,价值并非认知主体之属性,而是客体的属性。如黄金之价值来自人们对黄金之欲望或需求,但其价值仍然存在于黄金本身而非认知主体(人)本身。价值是客体(黄金)的属性,附着于客体而存在;第四,价值与客体并非同一物,而只是客体的一种属性(性质、性能)而已。黄金本身不「是」价值 ,而是「有」价值。换言之,价值并非「可欲之物」,而是人们对该物之「可欲」的程度。
4:当认知主体对某一客体(认知对象)是否有价值而判断时,该主体叫「价值主体」,而客体则称「价值客体」,此判断叫「价值判断」。个别的价值主体(个人)经常对世界中许许多多的价值客体,个别地进行价值判断,判断的总和,则成为该主体之「价值意识」。而个别的客体被为数众多的主体所下的各种价值判断的总和,则成为该客体的「社会价值」。
5:因此,社会价值可以说是某一社会或团体之多数成员所共有的一种有关「可欲事物」的观念。善与恶、幸与不幸、美丑、贵贱、利害等,大致有一共同的标准,这叫「价值标准」。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强调社会成员所共有的价值标准或价值体系的重要性,认为这是任何社会秩序或整合的关键性要素。因此社会价值的内化(社会化)也成为社会体系(social system)继续生存与发展的关键事物。
是指个体或集体通过劳动,对社会或他人在物质上或精神上后需要所做出的贡献和承担的责任。
社会价值
是指个体或集体通过劳动,对社会或他人在物质上或精神上需要所做出的贡献和承担的责任。
用后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