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职法律问题
我是从2011年11月8号开始上班的,试用期为两个月到2012年1月8号结束,公司没有给我转正,也没有支付我转正的工资,也没有和我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公司不让我走,...
我是从2011年11月8号开始上班的,试用期为两个月到2012年1月8号结束,公司没有给我转正,也没有支付我转正的工资,也没有和我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公司不让我走,公司规定试用期的员工提前七天说离职就好了但是我已经提前十几天了 公司还不让我走,而且公司收不到人 就一直让我在这上班 耽误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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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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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只可以直接离职,同时以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单位支付你入职满一个月以后时间的双倍工资,还有两个月的保险补偿金。要做这些建议你提前搜集好相关证据,只要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过即可。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并不让你离职的话,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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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需要那些证据了?公司上班的的地方有指纹打卡机,指纹打卡能证明我在公司上的班吗?而且还有同事证明我在公司上班
追答
打卡机在公司手上,同事的证明是可以的,另外如果有工牌工装之类的也可以起到证明作用的。祝你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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