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全省范围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管理之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确定
我是一个车主,司机在山东德州遭遇车祸.对方死亡一人.是农村户口,可是到赔偿的时候,对方拿出山东和德州关于取消农业,非农业划分的规定,要求认定他是居民户口,请问我应该按照农...
我是一个车主,司机在山东德州遭遇车祸.对方死亡一人.是农村户口,可是到赔偿的时候,对方拿出山东和德州关于取消农业,非农业划分的规定,要求认定他是居民户口,请问我应该按照农业户口赔偿,还是按照非农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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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停止执行原劳动部颁布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各省市必须限期清理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职业工种限制,不再干预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取消专为外地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和使用农民工企业的不合理收费。
许多省市都加快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如湖北省结束使用了46年的“农业”和“非农”户口的历史,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实行户籍随就业地迁移办法,对于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进城务工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农村劳动力,允许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城市落户。山东省开始实施“户籍新政”,取消“人口控制办公室”等各类城镇人口迁移控制管理机构,不准再收取城市增容费,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加快发展小城镇,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湖南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广州市将进一步放宽户口限制,凡在广州10个城区内“安居乐业”满5年并已参加全市社保的本市农村居民,可申请转为居住地的城市居民户口,凡在中心镇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本市农村居民,可转为该中心镇的居民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5月1日开始执行2006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该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0744.80元;
二、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7457.31元;
三、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930.6元;
四、2005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2735.80元;
五、2005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823元。其中,国有经济同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农林牧渔业14098元,采矿业27353元,制造业14526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1794元,建筑业16658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3175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4525元,批发和零售业14320元,住宿和餐饮业12017元,金融业30134元,房地产业15876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395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4262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207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7031元,教育18749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1857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2375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9376元
六、2005年职工年平均工资16614元。
许多省市都加快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如湖北省结束使用了46年的“农业”和“非农”户口的历史,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实行户籍随就业地迁移办法,对于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进城务工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农村劳动力,允许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城市落户。山东省开始实施“户籍新政”,取消“人口控制办公室”等各类城镇人口迁移控制管理机构,不准再收取城市增容费,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加快发展小城镇,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湖南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广州市将进一步放宽户口限制,凡在广州10个城区内“安居乐业”满5年并已参加全市社保的本市农村居民,可申请转为居住地的城市居民户口,凡在中心镇有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的本市农村居民,可转为该中心镇的居民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5月1日开始执行2006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该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0744.80元;
二、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7457.31元;
三、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930.6元;
四、2005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2735.80元;
五、2005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823元。其中,国有经济同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农林牧渔业14098元,采矿业27353元,制造业14526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1794元,建筑业16658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3175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4525元,批发和零售业14320元,住宿和餐饮业12017元,金融业30134元,房地产业15876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395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4262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207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7031元,教育18749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1857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2375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9376元
六、2005年职工年平均工资166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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