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ing a place where people speak a different language,()can be difficult to make yourself s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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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号把整个句子分成两部分
先看前面的部分
Living in a place (where people speak a different language)
括号里的部分是where引导的定语从句,所以是修饰成分,刨除不要
就剩下living in a place,这一部分就算是主干部分了,那么来看这个主干部分,里面没有变位动词,一个句子必须要有变位动词,既然这里没有,那么说明前面的这一部分,并不是整句的主干,而是living现在分词作状语
既然前面不是主干部分,那么后面就必须是主句,如果用which,后面部分就是从句,那么这个句子整体上就不存在主干部分了,句子结构不成立
所以你就要填it,这样后面的句子就是主干,it做形式主语,代替to make yourself something
整个句子的意思是给自己做什么很困难,而前面的住在语言不同的地方就是做整个后句的状语,用来解释原因,因为住的地方语言不通,所以给自己做什么很困难
先看前面的部分
Living in a place (where people speak a different language)
括号里的部分是where引导的定语从句,所以是修饰成分,刨除不要
就剩下living in a place,这一部分就算是主干部分了,那么来看这个主干部分,里面没有变位动词,一个句子必须要有变位动词,既然这里没有,那么说明前面的这一部分,并不是整句的主干,而是living现在分词作状语
既然前面不是主干部分,那么后面就必须是主句,如果用which,后面部分就是从句,那么这个句子整体上就不存在主干部分了,句子结构不成立
所以你就要填it,这样后面的句子就是主干,it做形式主语,代替to make yourself something
整个句子的意思是给自己做什么很困难,而前面的住在语言不同的地方就是做整个后句的状语,用来解释原因,因为住的地方语言不通,所以给自己做什么很困难
追问
朋友,我知道你说逗号前面不能做主语的意思了,但你说不存在变位动词就不是主语的话我听不懂,我只是高中印象就没记得变位动词概念,能换一个我能接受的说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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