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股东是马云和谢世煌,其中马云占股80%,谢世煌占股20%,支付宝股权转移如下:
1、在2009年6月份以前,支付宝由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Alipay E-commerce公司70%控股。同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又以1.65亿收购剩下的30%股权。
2、2009年6月份,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马云持股80%,另一位阿里巴巴创始人谢世煌持股20%)以1.67亿收购支付宝的70%股权,2010年8月又以1.65亿收购剩下的30%股权。由于浙江阿里巴巴在今年一季度前由阿里巴巴集团协议控制,故两次转移属于集团内资产划转。
北京时间7月29日晚间,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支付宝将向阿里巴巴集团支付巨额补偿,在支付宝未来上市时向阿里巴巴集团支付一次性现金回报,约定金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不超过60亿美元。由此反推,对支付宝的总估值在53亿-160亿美元之间。
三方联合发表声明2011年06月22日,阿里巴巴集团及公司主要股东雅虎和软银一直就支付宝一事进行着持续建设性的沟通和讨论,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我们的目标是尽早达成符合公司和各方股东利益的决议。在适当的时间之前,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及软银将不再发表任何评论。
扩展资料
2011年5月11日,雅虎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会(SEC)的经营业绩详细报告(10-Q)中指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子公司支付宝所有权被转移到了马云控股的一家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以帮助支付宝获得在中国境内的第三方支付牌照。阿里巴巴集团随即发表声明解释,早在2009年7月的董事会上,就跟股东们讨论并确认了支付宝70%股权转入一家独立的中国公司的事情,而后又在2010年8月将剩余的30%股权再次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