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为:乙类,防火等级二级请问消防设施配置如何?
1个回答
2019-01-15 · 口碑装修公司,免费设计报价
关注
展开全部
第2.0.1条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0·1 的规定(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表2·0·1
构件名称 耐火极限一级 耐火极限二级 耐火极限三级 耐火极限四级
墙 防火墙 非燃烧体4.00 非燃烧体4.00 非燃烧体4.00 非燃烧体4.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非燃烧体3.00 非燃烧体
2.50 非燃烧体2.50 难燃烧体0.5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非燃烧体1.00 非燃烧体1.00 非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房间隔墙 非燃烧体0.75 非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柱 支承多层的柱 非燃烧体3.00 非燃烧体2.50 非燃烧体2.50 难燃烧体0.50
支承单层的柱 非燃烧体2.50 非燃烧体2.00 非燃烧体
2.00 燃烧体 梁 非燃烧体2.00 非燃烧体1.50 非燃烧体1.00 难燃烧体0.50
楼板 非燃烧体1.50 非燃烧体1.00 非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屋顶承重构件 非燃烧体1.50 非燃烧体0.50 燃烧体 燃烧体 疏散楼梯 非燃烧体1.50 非燃烧体1.00 非燃烧体1.00 燃烧体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非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15 燃烧体
(表格没办法贴上,请自己对照一下)
注:
①以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②高层工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缝隙点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③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④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有困难时,可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非燃烧体。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非燃烧体。
⑥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二确定。
第7·2·4条 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
一、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
二、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
三、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
四、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 五、建筑内的厨房。
说明:对于耐火温度的表述一般用耐火极限的方式。
耐火极限: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厂方分为五类,
甲类: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扭送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 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类: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1、闪点≥28℃到<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表2·0·1
构件名称 耐火极限一级 耐火极限二级 耐火极限三级 耐火极限四级
墙 防火墙 非燃烧体4.00 非燃烧体4.00 非燃烧体4.00 非燃烧体4.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非燃烧体3.00 非燃烧体
2.50 非燃烧体2.50 难燃烧体0.5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非燃烧体1.00 非燃烧体1.00 非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房间隔墙 非燃烧体0.75 非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柱 支承多层的柱 非燃烧体3.00 非燃烧体2.50 非燃烧体2.50 难燃烧体0.50
支承单层的柱 非燃烧体2.50 非燃烧体2.00 非燃烧体
2.00 燃烧体 梁 非燃烧体2.00 非燃烧体1.50 非燃烧体1.00 难燃烧体0.50
楼板 非燃烧体1.50 非燃烧体1.00 非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屋顶承重构件 非燃烧体1.50 非燃烧体0.50 燃烧体 燃烧体 疏散楼梯 非燃烧体1.50 非燃烧体1.00 非燃烧体1.00 燃烧体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非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15 燃烧体
(表格没办法贴上,请自己对照一下)
注:
①以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②高层工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缝隙点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③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④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有困难时,可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非燃烧体。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非燃烧体。
⑥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二确定。
第7·2·4条 下列建筑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
一、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
二、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
三、剧院后台的辅助用房;
四、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 五、建筑内的厨房。
说明:对于耐火温度的表述一般用耐火极限的方式。
耐火极限: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厂方分为五类,
甲类: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扭送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 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类: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1、闪点≥28℃到<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50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