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管理
2020-01-15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一、矿产资源概况
(一)发现的矿种和矿产地
截至2005年底,全区已发现矿产138 种,占全国已发现171种矿产的80.7%。探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81 种(亚种102 种)。探明资源储量的油气田87 个,其中大型10 处、中型43 处、小型34处。探明有资源储量的非油气矿产地993 处,其中大型137 处,中型210处,小型646处。
“十五”期间,新发现矿种与“九五”期末相比没有变化,探明有资源储量的矿种增加7 种(天然沥青、锑、锶、红柱石、叶蜡石、玄武岩、珍珠岩),探明有资源储量的油气田增加13 处,探明有资源储量的非油气矿产地增加127处。见表3-1。
表3-1“十五”期间自治区发现矿种、探明矿产地情况表
(二)保有资源储量概况
“十五”期间,全区33种主要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有27 种增加、2种持平、4 种减少。其中天然气、铁矿、金矿、银矿、铯矿、红柱石矿、芒硝矿、石盐矿、钾盐矿、石棉矿、水泥用石灰岩矿、膨润土矿、饰面用花岗石矿、饰面用大理石矿14 种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增加在19%以上(见附表10)。2005 年主要矿产保有储量较2000年增减情况见表3-2。
表3-2 2005年自治区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较2000年增减情况表
截至2005年底,全区探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中,保有资源储量有41种矿产居全国前10 位,其中居首位有6 种,第2 位有10种,前5位的有27种。见表3-3。
二、矿业权管理和矿业权市场
(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发证
1.勘查许可证发证情况
“十五”期间,全区依法批准新发非油气矿产勘查许可证3652个。其中,能源矿产239个(煤矿223个),黑色金属矿产528个,有色金属矿产1322 个,贵金属矿产892 个,稀有、稀土、稀散矿产62个,非金属矿产571个,水汽矿产38个。是全国颁发勘查许可证最多的前3 个省(区)之一(依次为内蒙古、山东和新疆)。见表3-4及图3-1。
表3-3 截至2005年底自治区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10位矿种一览表
在自治区登记注册的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矿产勘查企业共有8家,共批准勘查许可面积1300平方千米。
2.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
“十五”期间,全区依法批准非油气矿产采矿许可证1.33 万个(地州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证主要为小型建筑用砂矿、粘土矿),其中,新发证2224个。
表3-4“十五”期间自治区勘查许可证新发证情况表 单位:个
图3-1 自治区“十五”期间新发勘查许可证矿种构成图
在全区批准非油气矿产采矿许可证发证中,国土资源厅发证4590个,其中,新发证895 个,办理延续1834 个,办理变更821个,划定矿区范围1040个。见表3-5及图3-2。
表3-5“十五”期间国土资源厅新发采矿许可证情况一览表 单位:个
图3-2 2005年自治区批准采矿许可证经济类型构成图
2005年与2000年相比,持有采矿许可证的企业按经济类型分的比重是:国有企业降低3.3 个百分点,集体企业降低31.7 个百分点,有限责任公司增长15.4%,私营企业增长14.7%。数据说明,矿产资源开发资金投入格局的重大变化。
有19家港澳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区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占全国获得采矿许可证港澳商外商投资企业187家的10.2%。
(二)矿业权市场建设情况
1.积极探索建立矿业权市场
矿业权市场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同时又是地矿行政管理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建立规范有序、统一开放、合理竞争的采矿权市场,首先选择矿产资源丰富,矿业产值高,管理到位的哈密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塔城地区开展采矿权出让试点工作。
(1)针对阿勒泰地区金属及稀有金属矿产资源丰富,但地质工作程度低,矿产资源储量级别不高,零星分散小矿较多这一特点,由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尝试采用协议的方式出让零星分散小矿采矿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塔城地区托里县花岗石资源较为丰富,其中“托里红”花岗石品种在市场上比较走俏,因采矿点较多,品质和价格起伏较大,影响了该县的矿业经济的有序发展。通过治理整顿,关停了越权发证的矿山,对矿区重新规划,设置了4个采矿权,以110万元的价格招标出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哈密地区自然环境相对较好,资源丰富。2002 年8 月,通过调查摸底,哈密市国土资源局选择了市场前景好,毗邻国道开采运输成本较低的“天山白麻”饰面花岗石品种,即哈密市柳沟花岗岩1、2号矿体进行拍卖,成功的敲定了全区以拍卖方式出让采矿权第一锤。
在试点单位采矿权协议出让和拍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并下发了《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规定》(新国土资发 〔2002〕 134 号),以指导和规范全区矿业权的有偿出让。
2.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矿业权市场
为了培育和规范全区的矿业权市场,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步伐,根据《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2001年制订了《自治区进一步整顿矿业经济秩序规范矿业权市场的实施方案》(新国土资办发 〔2001〕 175号)、《关于加强采矿权转让管理培育规范采矿权市场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办发〔2001〕 244号)等文件,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深入调查并依法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推进采矿权市场化管理。为了规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行为,加大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力度,减少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采矿权,在总结采矿权出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停止以行政审批方式出让建材类矿产采矿权的通知》(新国土资办发 〔2002〕 459 号),以上文件及制度的建立,对全区矿业权市场建设与规范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积极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自2003年8月1 日《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全区积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培育和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和充满活力的矿业权市场体系,“两权‘招、拍、挂’”出让大幅增长,矿业权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两权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1)建筑用砂矿及粘土矿采矿权的挂牌出让。全区采矿权市场启动后,建筑用砂矿及粘土矿采矿权有偿出让首先列入矿业权市场建设的日程。借矿业秩序整顿和风景名胜区采矿治理的机遇,首先在吐鲁番地区开展了砂石粘土矿采矿权的有偿出让。对鄯善县的非煤矿山重新进行规划,全县只设6个砂石料矿。鄯善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县城城区三岔口两个砂石料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位均为20 万元,分别经15 和29 轮挂牌竞价,两矿以244万元成交,成为新疆首例以挂牌方式出让的砂矿采矿权。
(2)煤矿采矿权拍卖出让。为进一步推动矿业权市场建设,按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选择经详查地质工作,探明储量2566万吨,且煤层巨厚,开采条件好的托克逊县黑山煤矿的采矿权组织拍卖出让。2002年11月18日,该矿采矿权以900万元起拍,经过33轮竞价,被新疆广汇花岗石矿山开发有限公司以4900万元的价格成交获得,成为我国第一例以拍卖形式出让的煤矿采矿权。
(3)重要矿产探矿权、采矿权公开出让。2004 年3 月,根据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新疆的矿产资源开发,也要解放思想,实现突破”的要求,组织了有煤矿、金矿、铜矿、铁矿、菱镁矿、钾盐等重要矿产的13 个探矿权、采矿权公开出让,其中7个探矿权、采矿权合计起拍价3860 万元,拍卖成交价1.83 亿元。特别是拜城县梅斯布拉克煤田(共3 个井田),合计起拍价2900 万元,拍卖成交价1.72 亿元,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同时引起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探矿权、采矿权的高度重视。
(4)采用“摇珠”方式确定采矿权评估单位。2005 年,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矿业权审批的透明度,我区在全国率先采用“摇珠”方式确定采矿权评估单位。
4.积极探索采矿权管理方式的转变,为经济发展服务
“十五”期间,积极探索采矿权管理方式的转变,为安置失业职工和社会稳定,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作出了努力。如乌鲁木齐市一家国有陶瓷厂,拥有两个小煤矿和一个制陶用粘土矿,2001 年企业因管理经营不善,濒临破产。企业职工生活窘迫,上访不断,影响了当地社会安定。我厅根据自治区领导的批示,将企业原无偿获得的采矿权,作价360万元为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入股,引入新资金技术和新的管理方式,盘活了资产,使老企业获得了新生。又如,哈密一家老国有金矿,由于经营混乱,加之已探矿明资源基本枯竭,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成为老大难。哈密地区经与厅协商,将原企业无偿获得的4 个矿山采矿权与破产企业固定资产进行拍卖,最终以1108万元成交,使原矿山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利用,企业职工生活有了保证,同时为处置破产企业的采矿权积累了经验。
(三)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情况
1.探矿权出让
“十五”期间,全区出让探矿权59个,合同价款4641.7万元。其中拍卖和挂牌出让9 个,成交金额1520 万元,占出让总合同价款的32.7%。2004年3 月,国土资源厅组织的重要矿产探矿权、采矿权公开出让中,拜城县梅斯布拉克煤田二、三井田探矿权经拍卖,成交金额达1200万元。见表3-6及图3-3。
表3-6“十五”期间自治区探矿权出让情况一览表
图3-3“十五”期间自治区探矿权出让主要矿种合同价款构成图
2.采矿权出让
“十五”期间,全区共出让采矿权1589 个,合同价款6.93 亿元。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88个,成交金额2.08亿元,占出让总合同价款的30%。见表3-7、表3-8及图3-4。
表3-7“十五”期间采矿权出让情况表
表3-8“十五”期间采矿权出让情况一览表
(四)探矿权转让情况
“十五”期间,全区转让探矿权8 个,转让金额5227 万元。其中,2001年哈密土屋铜矿探矿权转让价款3500万元;2004年霍城县界梁子—惠远北地区煤矿详查作价500万元转让。见表3-9。
图3-4“十五”期间自治区采矿权出让主要矿种合同价款构成图
表3-9“十五”期间自治区探矿权转让情况表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一)矿产品产量
“十五”期间,全区实现原油产量 1.08 亿吨,天然气产量302.7亿立方米,固体矿产矿石产量3.45 亿吨。其中,2005 年原油产量2408.3万吨,较2000年增长30.3%,年均增长5.4%,年产量占全国原油产量的13.3%;天然气产量106.24 亿立方米,较2000年增加2倍,年均增长24.6%,年产量占全国天然气产量的1/6;固体矿产矿石产量7515.69万吨,较2000年增长18.1%,年均增长3.4%;黄金18.3 万两,较2000 年减少7.6%。2005 年全区开发利用的矿产有95 种,较2000 年增加8 种。2005 年与2000年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情况对比见附表11。
(二)矿业产值
“十五”期间,全区实现矿业产值2209.3 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7662.8 亿元的28.8%。仅2005 年,实现矿业产值757.87亿元,较2000年增长105.8%,年均增长15.5%,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32.1%。其中,原油、天然气产值694.63亿元,较2000年增长106.6%,年均增长15.6%;非油气矿产产值63.24 亿元,较2000年增长98.2%,年均增长14.7%。见表3-10及图3-5。
表3-10“十五”期间自治区实现的矿产品产量、矿业产值情况表
图3-5“十五”期间自治区矿业产值与工业总产值对比图
(三)矿业结构调整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和优化整合初见成效,矿业布局趋于合理。油气供应通道初步形成,“西气东输”工程建成并开始输气,中国—哈萨克斯坦原油管道、西部原油管道、成品油管道工程开工建设;煤炭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其矿山数从2000 年底的938个减少为2005 年底的586 个;初步建成规模生产的一批铁矿山、铜镍矿山。非油气矿山规模从2000 年有大型矿山9 个、中型矿山13个,发展到2005年的大型矿山35个、中型矿山88个。
(四)矿产资源开发“引进来”战略实施情况
1.引进国内知名公司(企业)开发矿产资源概况
(1)山东鲁能煤电化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有4 个项目:哈密煤电化基地项目,建设年产1000 万吨煤矿投资13.9 亿元,截至2005年底,已投资2 亿元,煤矿一井田已完成精查勘探工作,煤炭储量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阜康煤电化基地项目,其建设年产2500万吨煤矿的前期地质勘查工作已启动;库尔勒煤电项目经前期工作,配套煤炭资源已选定区域;塔城地区煤电化项目,其煤田总体规划和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已初步完成。
(2)江苏徐州矿业集团:2001 年,该集团与阿克苏地区行署及库车县签订了开发俄霍布拉克煤田的协议;2002 年,对俄霍布拉克煤田进行补充勘探,获煤炭资源储量10 亿吨。目前,该集团已在俄霍布拉克煤田完成主副井的基本建设,单井产量达90万吨,其煤炭主要供南疆地区工业和生活用煤,为缓解南疆缺煤的紧张局面起到积极作用。
(3)山东新汶矿业集团:2005年4月17日,该集团与伊犁州人民政府签订了开发建设伊犁煤田暨化工项目协议书,其中计划“十一五”期间在伊犁地区建设年生产规模1000万吨的煤矿。
(4)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准东建设5×60 万千瓦煤电项目和生产规模3000 万吨煤变油项目。已完成电厂建设所需煤炭资源的精查勘探工作,5×60万千瓦煤电项目即将动工。
(5)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参加罗布泊钾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重组,出资3.42亿元,占总股本63%,罗布泊钾盐矿扩建年产8万吨硫酸钾项目已经完成,已投入试生产阶段;拟在伊犁地区建设2×30万千瓦的电厂和建年产300 万~1000 万吨的煤矿,目前正进行伊犁皮里青煤矿地质勘查工作,项目投产后,生产的焦炭主要销往哈萨克斯坦。
(6)河北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 年9 月,该公司与察布查尔县、伊宁市签订了伊南煤田洪海沟—加格斯台煤矿区的开发利用协议,计划新建年产300万吨煤矿1 个、120 万千瓦电厂1个。现阶段正在进行伊南煤田洪海沟—加格斯台煤矿区的地质勘探工作。
(7)上海外经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12月,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屋铜矿探矿权和采矿权,2005 年开始进行资源开发(由于水资源问题进展缓慢)。
(8)福建紫金矿业集团:2002 年,该集团参股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以51%的股权控股。阿舍勒铜矿日处理4000 吨矿石的选厂已于2004年9 月试生产,目前,矿山开发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已正式投产,年产铜精粉15 万吨。2004 年,该集团参入金宝矿业有限公司对蒙库铁矿10~22号矿体的开采,并以51%的股权控股,现已建成年处理矿石100 万吨的选矿厂,年生产铁精粉30万吨。
2.港、澳商和外商投资开发矿产资源概况
2001年,由港、澳商和外商投资建设的矿山有5 个,当年实现矿产品产量9.62万吨,占全区矿产品产量的0.15%,矿业产值2072.06万元,占全区矿业产值的0.65%。截至2005 年底,由港、澳商和外商投资建设的矿山发展到16 个,当年实现矿产品产量30.27万吨,占全区矿产品产量的0.40%,较2001 年提高了0.25个百分点;矿业产值7961.46 万元,占全区矿业产值的1.26%,较2001年提高0.61个百分点。
(五)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情况
“十五”期间,全区矿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实现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13.5亿美元,占全区进出口贸易总额228.1 亿美元的5.9%。其中矿产品进口贸易额10.24亿美元,占全区进口贸易总额102.07 亿美元的10%;矿产品出口贸易额3.26 亿美元,占全区出口贸易总额126.05 亿美元的2.6%。自治区“十五”期间矿产品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见图3-6。
2005年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6.9亿美元,是2001年的14倍,年均增长 171.9%。其中,出口贸易额为 1.23 亿美元,是2001年的3.2倍,年均增长133.5%;进口贸易额为5.67 亿美元,是2001年的32.4 倍,年均增长201.7%。主要大宗短缺矿产品的进口量持续增长,贸易逆差不断扩大。见表3-5。
截至2005年底,新疆与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保持矿产品贸易往来,出口的主要有煤、沥青、膨润土、蛭石、石棉、红柱石、石英、天然石墨、大理石、石灰岩、铬矿等粗加工矿产品;进口的主要有煤、原油、铁、锰、铜、铅、锌、锑矿等粗加工矿产品。
图3-6“十五”期间自治区矿产品贸易额占贸易总额比重图
表3-11“十五”期间自治区矿产品进出口贸易额情况表
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十五”期间,全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工作,加大对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的征收力度,共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14.09亿元,超额完成了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征收任务。其中2001 年1.3 亿元,2002 年3.34 亿元,2003 年2.5亿元,2004年2.75亿元,2005年4.2亿元。
五、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十五”期间,全区共安排矿产资源保护项目121 个,补助资金9654万元。其中,煤矿71个项目,补助资金6037万元;金矿8个项目,补助资金531 万元;铁矿6 个项目,补助资金452 万元;铜矿4个项目,补助资金295万元;饰面用花岗石矿4个项目,补助资金283万元;石盐矿4个项目,补助资金264万元;其他矿种小计共24个项目,补助资金1792 万元。见表3-12。各矿种补充资金所占比例见图3-7。
图3-7“十五”期间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补助资金构成图
2005年,国家安排新疆矿产资源保护项目5个,补助资金840万元。其中,金矿2 个,300 万元;煤矿、钾盐矿、红柱石矿各1个,各180万元。
表3-12“十五”期间矿产资源保护项目安排情况一览表
通过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的实施,矿山企业节约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部分矿山企业的采选方法、资源回采率、难选冶矿石及尾矿的回收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矿山服务年限延长。其中,重点煤矿开采回采率由30%提高到60%~75%,铁矿回采品位由45%下降到28%,石材的荒料率由5%~20%提高到45%~60%。
六、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十五”期间,全区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违法案件 306件,其中,勘查违法案件4件(无证勘查3 件,非法转让探矿权1件),开采违法案件302 件(附表12)。查处的各类违法案件构成见图3-8。
图3-8“十五”期间自治区查处的矿产资源开采违法案件构成图
“十五”期间,对95%以上的矿山企业进行年检。通过年检,取缔非法采矿矿山92 个,注销采矿许可证104 个,吊销采矿许可证47个,查处侵权越界矿山31 个,追征矿产资源补偿费1001.93万元,罚没款47.2万元,没收矿石6.08万吨,刑事处罚1人;共查处未参加年检的勘查项目125个、不按期施工或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勘查项目13个、“圈而不探”的勘查项目2 个,并责令有关当事人限期整改。
七、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 〔2005〕 28 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下发了《自治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发 〔2005〕107号),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煤炭开发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与煤炭工业管理局、煤炭安全生产监察局共同对全区的煤矿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审查,要求129家小煤矿停产整顿,关闭回采率达不到要求的小煤矿65个。
在2005年完成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制定了遏制煤炭资源回采率低及煤炭资源浪费严重的措施。取缔非法采矿159个,注销采矿许可证469个,吊销采矿许可证180 个,关闭不符合规划要求或生产能力落后的煤矿532 个。制定了矿产资源整合、确定重点矿区和重要矿种优化布局方案。
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健全自治区矿产资源的动态管理工作和建立监管体系,制定了《关于转发 〈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 的通知》(新国土资发 〔2006〕 326 号),要求矿山企业进行储量检查检测。
八、地质资料汇交和地质资料服务
2003年以来,认真贯彻实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完成了全区地质资料的清理工作,地质勘查单位共补交各类地质资料702份。截至2005年底,馆藏地质资料7015份,较2000年底馆藏地质资料增加了1032份。见表3-13。
表3-13“十五”期间地质资料汇交和查阅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