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有哪些?
(1)局限性病变
①手术。对于可耐受手术的Ⅰ a、Ⅰ b、Ⅱ a 和Ⅱ b 期NSCLC,首选手术。Ⅲ a 期病变若患者的年龄、心肺功能和解剖位置合适,也可考虑手术。术前化疗(新辅助化疗)可使许多原先不能手术者降级而能够手术,胸腔镜电视辅助胸部手术(VATS)可用于肺功能欠佳的周围型病变的患者。
②根治性放疗。Ⅲ期患者以及拒绝或不能耐受手术的Ⅰ、Ⅱ期患者均可考虑根治性放疗。已有远处转移、恶性胸腔积液或累及心脏者一般不考虑根治性放疗。放疗射线可损伤肺实质和胸内其他器官,如脊髓、心脏和食管,对有严重肺部基础疾病的患者也应注意。
③根治性综合治疗。对产生Horner 综合征的肺上沟瘤可采用放疗和手术联合治疗。对于Ⅲ a 期患者,N2 期病变可选择手术加术后放化疗、新辅助化疗加手术或新辅助放化疗加手术。对Ⅲ b 期和肿瘤体积大的Ⅲ a 病变,与单纯放疗相比,新辅助化疗(含顺铂的方案2 ~ 3 个周期)加放疗(60Gy)中位生存期可从10 个月提高至14 个月,5 年生存率可从7% 提高至17%。
(2)播散性病变
不能手术的NSCLC 患者中70% 预后差。可根据行动状态评分为0(无症状)、1(有症状,完全能走动)、2(< 50% 的时间卧床)、3(> 50% 时间卧床)和4(卧床不起)选择,适当应用化疗和放疗,或支持治疗。
①化学药物治疗(简称化疗)。联合化疗可增加生存率、缓解症状以及提高生活质量,可使30% ~ 40% 的患者部分缓解,近5%的患者完全缓解,中位生存期为9 ~ 10 个月,1 年生存率为40%。
因此,若患者行为状态评分≤ 2 分,且主要器官功能可耐受,可给予化疗。化疗应使用标准方案,如紫杉醇+ 卡铂、多西紫杉醇+ 顺铂或长春瑞滨+ 顺铂、吉西他滨+ 顺铂以及丝裂霉素C+ 长春地辛+顺铂等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方案。适当的支持治疗(止吐药、用顺铂时补充体液和盐水、监测血细胞计数和血生化、监测出血或感染的征象以及在需要时给予红细胞生成素和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以刺激血细胞增生)并且根据最低粒细胞计数调整化疗剂量都是必要的。
②放射治疗(简称放疗)。如果患者的原发瘤阻塞支气管引起阻塞性肺炎、上呼吸道或上腔静脉阻塞等症状,应考虑放疗。也可对无症状的患者给予预防性治疗,防止胸内病变进展。通常一个疗程为2 ~ 4 周,剂量30 ~ 40Gy。心脏压塞可予心包穿刺术和放疗,颅脑、脊髓压迫和臂丛神经受累亦可通过放疗缓解。对于颅脑转移和脊髓压迫者,可给予地塞米松(每天25 ~ 75mg,分4 次)并迅速减至缓解症状所需的最低剂量。
③靶向治疗。肿瘤分子靶向治疗是以肿瘤组织或细胞中所具有的特异性(或相对特异)分子为靶点,利用分子靶向药物特异性阻断该靶点的生物学功能,选择性地从分子水平来逆转肿瘤细胞的恶性生物学行为,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甚至肿瘤消退的目的。部分药物已经在晚期NSCLC 治疗中显示出较好的临床疗效,已经被一些指南纳为二线治疗。其中包括以表皮生长因子受体为靶点的靶向治疗,代表药物为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和单克隆抗体(MAb)cetuximab,可考虑用于化疗失败者或者无法接受化疗的患者。此外是以肿瘤血管生成为靶点的靶向治疗,其中bevacizumab (rhuMAb-VEGF)联合化疗能明显提高化疗治疗晚期NSCLC 的有效率,并延长肿瘤中位进展时间。
④转移灶治疗。伴颅脑转移时可考虑放疗。术后或放疗后出现的气管内肿瘤复发,经纤维支气管镜给予激光治疗,可使80% ~ 90% 的患者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