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父母方有房屋的居住权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承诺父母方有房屋的居住权这样的协议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该条款也被称为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我国目前法定的物权种类如下:
所有权指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用益物权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指抵押权、 质权、留置权。
居住权不是法定物权,合同设定意义不大,但是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若父母没有居住场所,子女基于该法定义务,必须承担安排父母居住的责任。子女不赡养的,父母可以基于该法定义务向当地县或设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房屋产权登记为夫妻二人,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含公积金)都属于共同财产(法律特别规定或夫妻协议约定的除外),因此无论是夫妻二人谁支付房贷都属于共同还款。
男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与装修款,男方父母依法可享有对夫妇的债权,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如男方发生意外身故,此房屋的一半产权,一般情况由你老公的父亲、母亲与你及你老公的子女按人数平均份额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居住权协议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该条款也被称为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我国目前法定的物权种类如下:
所有权: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 质权、留置权。
也就是说,截至2019年8月24日,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居住权,因此,该居住权协议无效。
扩展资料:
2018年8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专门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
截至2019年8月24日,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居住权。
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从渊源看,居住权最早产生于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而且与财产继承制度紧密相关,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在罗马共和国扩张以前以及扩张后的相当时间里,罗马家庭在其社会生活中居于主要地位。 家庭的基础是家长权。
与家长权相适应,在财产继承方面实行概括继承制度。 在当时的罗马社会,死者往往以遗嘱指定一家子为其财产的概括继承人,而其他非家长继承人一般不能取得家产继承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权法定原则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含公积金)都属于共同财产(法律特别规定或夫妻协议约定的除外),因此无论是你二人谁支付房贷都属于共同还款。
3、男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与装修款,男方父母依法可享有对你夫妇的债权,属于你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
4、如你老公发生意外身故,此房屋的一半产权,一般情况由你老公的父亲、母亲与你及你老公的子女按人数平均份额继承。
5、假设你夫妻二人离婚,一般情况你二人各占50%的产权,未归还银行贷款及男方父母的债权都夫妻共同债务,各自承担一半。【房屋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依照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的第二十条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6、此房产出售,须经你夫妻二人同意才能办理,但无需男方父母同意。
7、男方父母的永久居住权与出售许可权是与你夫妻协议约定的事项,只要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达成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就第7条我再问下,假如我们签协议的内容承诺他父母拥有出售许可权,这个权利是合法的吧???这个权利能转让吗??万一到时候他们转让给了他的女儿也很麻烦了!
为保证子女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而约定的永久居住权和房屋出售许可权,是合法有效的。此权力仅是约定被赡养人所拥有,一旦被赡养人去世权利也随之消失,不存在权利转让问题(协议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承诺您公公婆婆的永久居住权。
协议要您公公婆婆也签字。
顺祝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