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爱情故事里的沈冰,疯子,石小孟你们怎么看!!! 对北京爱情故事里的沈冰,疯子,石小孟你们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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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影片的过程中,似乎在我耳边始终有一个声音在围绕着我,生活很残酷,生活很残酷!!!
那么谁能给我鞭辟入里的分析一下他们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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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冰
沈冰这个形象应该是绝大多数男性心中的梦中情人,她好得似乎并不真实。编剧、导演(其实都是陈思成)在创作这一人物时,作为一个男性,必然会有理想化的成分融入其中。沈冰美丽、温柔、贤惠、不拜金、知足常乐……一切中国传统妇女的优良美德集于一身。
这个人物被安置在一个富有传奇性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云南、知情、痴情母亲……一切富有理想性的特质被安放在同一个人身上。她对疯子从抵抗到慢慢接受,关节点并不是疯子追到云南、为其挨打,而是那一晚沈冰要献身于疯子而被疯子拒绝。显然,“性”这一富有意味的话题又再次充当了剧情转变的先锋。
或许,这个人物的设置并非起到“探讨社会问题”的作用,而是以男性作为“第一性”的立场,塑造其心中“第二性”——无论社会认同或个人认同都极具理想性的形象。
程峰
程锋之所以叫疯子,因为他一开始的轻浮、冲动,没有人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也因为他有钱,所以他疯狂的程度是吴狄和石小猛无法想象到的。他疯起来像脱缰的野马,他会召集各色的女子萦绕在他身边为她起舞,他还会幼稚无聊到去挑动卢蔓佳的神经,他懂得察言观色,征服各色各样的女子,他就像一个在考试中得了高分的孩子,他把这些当做得高分的武器拿出来炫耀,殊不知别人不需要武器就能得到高分。他对沈冰一见钟情,那些所谓武器统统失效,因为他突然发现,石小猛即使没有那些武器都能博得红颜一笑。疯子开始陷入了什么是爱情的思考当中。见面跟一白痴似的,惶惶恐恐的;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敢做,见面之前一肚子话,一见面一句话说不出来,一想到就心慌,心跳得还不规律,见面总觉得呼吸气儿不够,茶不思饭不想,吃什么东西都如同嚼蜡;跟琼瑶小说似的,手托腮帮子,在窗前想她的样子。这就是疯子遇到沈冰后的模样。他发狂地爱上了沈冰。他深知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但那种不受控制的牵引力让他拼命的讨好沈冰。他有私心的给沈冰介绍工作,整天为了见沈冰一面偷偷摸摸的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他不怕辛苦地坐长途火车,去自己从未蒙面过的城市,只为随时随刻陪着心上人;他不顾钱包被盗,他一刻都等不了,那种为爱变成热锅上蚂蚁的焦灼感以前从未体验过。在云南的日子,是他此生过的最纯粹的日子。他发现钱可以买那些灯红酒绿,也可以换取一个失学儿童的整个学期。投身于那样有意义的生活,他才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和沈冰更靠近了一些。在这个过程中,他吃了不少的苦头,也见识到那种三月不知肉味的情境,他开始学习脚踏实地地生存,适应那种波澜不惊毫无变化的生活,爱情的滋味让他忘却了这些都是以往他难以忍受的地方。沈冰带给他的冲击足以让他脱胎换骨重新活过。一个人动情,一个人平静,一个人付出,一个人任性,耐得住寂寞,就能守得住云开见月明。沈冰终究被他感化,浪子回头,一无所有后,快乐才是最简单的事。
林夏是疯子除了沈冰外唯一带去见自己母亲的女孩,这个女孩在他心中的地位,可想而知。可偏偏和爱情较上劲的时候,剩下的便是撕扯后的一地留殇。疯子对林夏是仁慈的又是残忍的。记得这剧一开始的时候就有人问疯子为什么不选择林夏,疯子说,林夏太好。我把这句话理解为他不忍心伤害林夏。但这就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劣根性的表露,表面刻意的不忍伤害造成的则是更多有意无意的伤害。疯子不是不懂林夏,而是他太清楚自己要什么,他认定了沈冰,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让他变成了一个不懂风情的男人。疯子对林夏的举动无能为力,他不接受也不逃避,他认为太决断会让自己失去这个好朋友,只有彻底地纵容自己无所谓的态度早晚会让林夏放手。只是林夏,比他想象的强大。这个女孩执着的疯狂让疯子看到了恋爱中自己的模样。疯子在母亲的墓前对林夏说,你是个好女孩,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娶你做我的妻子。我相信,那样认真的疯子说出那样认真的话即使那么让人绝望,那样的话甚至有些不切实际但也足以让林夏感动。
疯子是一个很够哥们的人,套用士兵突击袁朗形容吴哲的话来说就是,他能和吴狄、石小猛这样的人交朋友,就不会让他毁于很容易产生的优越感。的确,疯子没有因为自己是富二代而对自己的朋友冷眼相望,更多的是施与援手。石头的记事簿就是疯子的光荣榜。特别想知道,疯子给石头父亲留钱的事,石头知道了以后会有怎样的反应。疯子倘若是要和石头产生竞争关系,他一开始就有能力剥夺石头的参赛权利。这就是富二代和凤凰男永远无法逾越的一道鸿沟,始终因为生长环境不同,无法换位设身处地思考对方面临的一切。直至他的生活和石小猛换位后,良好的家庭的素养仍能让他把握最值得拥有的部分,这也是石小猛始终无法参透的。
成长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理解和宽容。丧母之痛在疯子年幼时便成为他最大的阴影。他处处和老程作对的叛逆是故意而为之的报复。他聪明,却不肯接管老程的事业。他天不怕地不怕,因为不管怎样,他打心底敬畏着老程,即使天塌下来也有老程顶着,所以他大可以兴风作浪为所欲为。青春的流逝伴随最大的改变是父母的韶华不再。老程因病倒下,公司被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却仍不惜冒险为疯子留下了最大一笔生活费。此刻疯子才意识到无论自己如何追逐爱情、友情,伴随在身边最稳如泰山的始终是带有血缘关系的那份亲情。最感动于疯子为老程系鞋带一幕,那一句爸直触人心最柔软的地方。程锋的蜕变就是一出青春的成长史。从他身上,可以延展出爱情、亲情、友情的变化和考验,在选择与被选择中,感受社会和人性带给他的震撼教育。
石小猛
石小猛身上有所有凤凰男的特质:聪明刻苦勤俭节约,同时也有凤凰男身上的通病:自私自卑自负。
我一直没有讨厌他到彻骨,当然不是因为他在面包和爱情里选择了面包,而是在一年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有了全新的生活。反观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选择爱情的人,娶了孔雀女,亲疏一算家长里短斤斤计较,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更有甚者,变成了女人的俘虏,吃女人的用女人的,摈弃了所有的自尊自爱,成为四肢健全的废人一个。石小猛的悲剧不能全怪罪于他,几次刺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次来源于包租婆,一个文化底子不高张口就是粗话的包租婆都能对他这样的大学生指指点点,因为区区几千块钱,他都无法抬起头来。他无法用自己的学识与这样毫不讲理的对象抗衡,即使地位卑微,但仍能踩在他的头上大呼小喝。第二次来源于出租车司机,一个社会底层工作者。每个月靠奔波算计日子的人都能对他这样有正当工作的人嗤之以鼻,因为区区几十块钱,他不是没有钱,只是穷到拮据的时候无人诉说。他不甘心。第三次来源于售楼小姐。如果没记错,这位售楼处的小姐打了不下三次电话催促他缴交房款首付,那种催促一次比一次猛烈,deadline在他心中变成了世界末日。他的钱不够,胡荣强没有给他兑现承诺。他也再没脸向朋友借,写满借据的记事薄像一个修补了多次的烂碗拿不出手。售楼小姐是读过书的人,“真的很抱歉”这句话刺进他的耳朵里,似乎比那些恶言更让人绝望。抱歉能给他首付吗,不能;抱歉能换来理解吗,不能。有文化的人,面对交易和竞争的时候都明白弱肉强食的道理。38平米的房子是香饽饽,有了新的竞争者,抱歉小姐不再围着他转,交不起这个结果直接给他判了死刑。没有人会管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就像没有人会管他是为了搭救一个小孩才遗失了重要的计划书。没有人会问也没有人会谅解。他第一次明白善良和忍耐仿佛只是锦上添花或者可有可无的东西。
第四次来源于胡荣强和娜娜的对话。他终于明白,即使卖命赶千万份计划书让客户满意也无法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这个老板,有自己心里的小九九。这个老板想放长线钓大鱼,这个老板钳住他的命脉,不是因为他多有才华而是因为他的朋友家底殷实。多么可笑但又顺理成章的理由让无法逃避。此时此刻,火急火燎无论他实施任何方法都要那救命钱。没了它,不仅连积攒了三年的钱也搭进去,似乎再也寻找不到更好的房源了。他不能放弃。
沈冰提醒他,一旦有了利益的渗透,朋友的关系就不那么纯粹了。这个女人说服了他,直到他踏入办公室后还是如此坚决。他曾经一度离简单和幸福那么近,也许三个月后疯子父亲的危机降临,他会成为大德的一员,短时间内他可以重新买一套属于他自己的小窝。然而,他等不了,面对哗啦啦钞票声的诱惑,他犹豫了,这似乎是长这么大以来看到最多的钞票,钱的铜臭味儿散发浓烈却带幽香。他咬着自己的手指在做最后的挣扎,放弃这些,他一无所有,重新开始的日子预见不到的未来;得到这些,房子到手,额外的零花钱可以让他享受工作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选择不难,只是挑着眼前的却无法估量蝴蝶效应带来的巨大变化。他在那些以后再也不会见到的陌生人面前显摆着自己的身价,他买了昂贵的戒指,他吃了昂贵的午餐,他格格不入晃动着酒杯带着天上掉馅饼的笑容向全世界昭示,他开始昂起头生活了,打心底的呐喊:包租婆的士司机抱歉小姐,你们看到没有?你们看清楚没有。在我看来,这还算不上虚荣心的作祟,这是压抑已久憋屈的释放,这是接二连三想向那些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人最好的证明,他也可以过有钱人的生活。只是他从来没想过,谁在意?
如果说以这样方式拿走八万块钱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么无意得知程锋对沈冰有意,同时程锋在篮球场上要他放弃沈冰就是他彻底改变的导火索。石头一定觉得很荒谬,为什么疯子什么都有还要和他抢。他明明清楚这是他唯一不能被带走的东西。他开始一意孤行的把在自己和疯子陷入设置好的竞争状态中,潜移默化的对比着。他从没有想过这是疯子的情不自禁,只是觉得他恬不知耻的剥夺近乎残忍。连这么多年的朋友都要在伤口撒盐,他彻底愤怒了。他接受老程的交易,过程中又一次出现了咬手指的情况,他仍旧在徘徊,结果尽管痛彻心扉但也速战速决,那些认定的不公平让他变得麻木冷酷。他要和时间赛跑,幻觉里的疯子在向他挑战,他已经落后太多了。他要用跑的速度追上他们,追上以后他将以光鲜的身份光明正大的赢走沈冰。他已经规划好时间和人生,只是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正是变化这件事。
他有野心,他对前公司的报复尽显他的能力和手段;诚然,交易换来的职位换不来信任。那种摇摇欲坠不安的感觉更加严重,他就像一个傀儡,突然用了贵重物品做抵押换来的还是无法施展拳脚的空间。天平仍是倾斜的,他又被欺骗了。这回他忍了,因为除了眼前可以抓住的这根稻草,他别无选择。他没有想到朋友,他在逃避,因为如今不堪的生活仿佛在那个竞争状态里的倒退,他更加没有脸面站在他们面前。他一个人舔舐伤口,去小房子,去老地方。他遇到同样借酒浇愁的林夏,旁敲侧击得知疯子疯狂追求沈冰的真相,即使他知道这是肯定的,但心里仍保留一丝侥幸,直到别人的证实。他毫无缚鸡之力地站在那里,什么都挽回不了。喝酒的时候他没想过要对林夏做什么,包括到了酒店,他也没有非分之想,这个姑娘是他朋友,他发自心底的觉得她和自己一样可怜。但他和她不同,她得不到疯子的爱是疯子不爱她,而自己和沈冰两情相悦却变成了如今的样子。如果这场竞争是不公平的话,那场突如其来的交易正是造成他郁郁不欢一无所有的罪魁祸首。他撰紧拳头,他要报复,他要疯子也得不到爱,于是他和林夏有了那一晚。即使加上酒精的作用,他的思绪仍是清醒的,于是他主导了那一切。只是在意料外的是林夏居然还为疯子保留着最珍贵的东西。他害怕了,他不知所措。但是出于本能的责任心和良知,他想弥补,哪怕微不足道。
直到沈冰结婚,他开始意识到即使他努力的奔跑仍跟不上变化的速度,他歇斯底里终于想要回到过去。那天是他的生日,满地的花瓣并不是在迎接他。他说丫头,这婚别轻易结,想清楚自己爱谁。一样珍惜的东西快要丢掉的时候才体现她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的确,就算他单方面的不爱了,放弃了,他还固执着认为对方还在坚持。石小猛,他付出的感情永远都是自以为是。他去了,他用最微弱的讯号通知沈冰,你可以回来,我等你。在这一点上,我个人还是有点欣慰的。不管他是否值得去爱,他还会把那枚戒指戴在他的小拇指上,祭奠死去的爱情。他的火苗再绝望都不会熄灭。后来,他换了好房子做了一桌好菜招呼吴狄和肥四,那种带有自我嘲讽意味的炫耀反而让我心酸。生活越好越幸福,越能够提醒他,失去了什么。他失去的东西在他心里,变得越来越重。他认为,也许这些朋友,天生就是嫌富爱贫的,天生就是拿他做标杆凸显自己的优越感。他变得更加孤独,更加沉迷灯红酒绿,欲壑难填,越过自己的道德底线,开始利用别人的信任和感情挑起事端,越发着魔于攻心计,直到丧失了所有曾经闪现过的良知沦为用金钱收买人心破坏别人感情的卑鄙小人。
之所以把这么长的篇幅留给石小猛,是因为在我看来,起初他并不坏,他有自己的傲骨和坚持,他只是在不断迷失了自己,在象牙塔里塑造的朋友关系到社会上变成了拉大贫富等级的风向标。他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但环境的逼迫导致他变得不可理喻。挣扎和腐化的过程中,偶尔咋现的善良和责任心并没用带他回头,面子问题让他变得更加自负。他始终在埋怨别人的过错,却没有将朋友当成镜子发现自己的问题。其实他只是不愿意向朋友承认物质对于他的吸引力大过对精神的追求。欲求不满后即使空虚了,甚至有些后悔,但绝不能回头的意念支配着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奔跑。这场他营造出来的竞赛,他是胜利者,他一个人跑的老远,吴狄在身后,疯子在倒退,可他们并不着急于现状,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一直朝着跑道的尽头跑,无论时间多久,他们都能坚持等到自己冲向终点的那刻。唯独只有石小猛偏离了跑道。这是他的悲哀。速度不是问题,方向才是关键。在他迷乱的一年里,他一直执着于最重要东西沈冰被抢走这个事实,但一句话又将他从梦中惊醒:买的走的东西早晚留不下,买不走的东西谁也拿不走。他忘了自己来时的路,忘记了在云南老家等待他的父亲,就这么陷入璀璨虚空的碎梦,沉入乱欲冰封的深谷。沧桑后,等待他的是牢狱之灾。是重生,还是继续毁灭,等待他的将是又一轮选择。
沈冰这个形象应该是绝大多数男性心中的梦中情人,她好得似乎并不真实。编剧、导演(其实都是陈思成)在创作这一人物时,作为一个男性,必然会有理想化的成分融入其中。沈冰美丽、温柔、贤惠、不拜金、知足常乐……一切中国传统妇女的优良美德集于一身。
这个人物被安置在一个富有传奇性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云南、知情、痴情母亲……一切富有理想性的特质被安放在同一个人身上。她对疯子从抵抗到慢慢接受,关节点并不是疯子追到云南、为其挨打,而是那一晚沈冰要献身于疯子而被疯子拒绝。显然,“性”这一富有意味的话题又再次充当了剧情转变的先锋。
或许,这个人物的设置并非起到“探讨社会问题”的作用,而是以男性作为“第一性”的立场,塑造其心中“第二性”——无论社会认同或个人认同都极具理想性的形象。
程峰
程锋之所以叫疯子,因为他一开始的轻浮、冲动,没有人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事;也因为他有钱,所以他疯狂的程度是吴狄和石小猛无法想象到的。他疯起来像脱缰的野马,他会召集各色的女子萦绕在他身边为她起舞,他还会幼稚无聊到去挑动卢蔓佳的神经,他懂得察言观色,征服各色各样的女子,他就像一个在考试中得了高分的孩子,他把这些当做得高分的武器拿出来炫耀,殊不知别人不需要武器就能得到高分。他对沈冰一见钟情,那些所谓武器统统失效,因为他突然发现,石小猛即使没有那些武器都能博得红颜一笑。疯子开始陷入了什么是爱情的思考当中。见面跟一白痴似的,惶惶恐恐的;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敢做,见面之前一肚子话,一见面一句话说不出来,一想到就心慌,心跳得还不规律,见面总觉得呼吸气儿不够,茶不思饭不想,吃什么东西都如同嚼蜡;跟琼瑶小说似的,手托腮帮子,在窗前想她的样子。这就是疯子遇到沈冰后的模样。他发狂地爱上了沈冰。他深知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但那种不受控制的牵引力让他拼命的讨好沈冰。他有私心的给沈冰介绍工作,整天为了见沈冰一面偷偷摸摸的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他不怕辛苦地坐长途火车,去自己从未蒙面过的城市,只为随时随刻陪着心上人;他不顾钱包被盗,他一刻都等不了,那种为爱变成热锅上蚂蚁的焦灼感以前从未体验过。在云南的日子,是他此生过的最纯粹的日子。他发现钱可以买那些灯红酒绿,也可以换取一个失学儿童的整个学期。投身于那样有意义的生活,他才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和沈冰更靠近了一些。在这个过程中,他吃了不少的苦头,也见识到那种三月不知肉味的情境,他开始学习脚踏实地地生存,适应那种波澜不惊毫无变化的生活,爱情的滋味让他忘却了这些都是以往他难以忍受的地方。沈冰带给他的冲击足以让他脱胎换骨重新活过。一个人动情,一个人平静,一个人付出,一个人任性,耐得住寂寞,就能守得住云开见月明。沈冰终究被他感化,浪子回头,一无所有后,快乐才是最简单的事。
林夏是疯子除了沈冰外唯一带去见自己母亲的女孩,这个女孩在他心中的地位,可想而知。可偏偏和爱情较上劲的时候,剩下的便是撕扯后的一地留殇。疯子对林夏是仁慈的又是残忍的。记得这剧一开始的时候就有人问疯子为什么不选择林夏,疯子说,林夏太好。我把这句话理解为他不忍心伤害林夏。但这就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劣根性的表露,表面刻意的不忍伤害造成的则是更多有意无意的伤害。疯子不是不懂林夏,而是他太清楚自己要什么,他认定了沈冰,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让他变成了一个不懂风情的男人。疯子对林夏的举动无能为力,他不接受也不逃避,他认为太决断会让自己失去这个好朋友,只有彻底地纵容自己无所谓的态度早晚会让林夏放手。只是林夏,比他想象的强大。这个女孩执着的疯狂让疯子看到了恋爱中自己的模样。疯子在母亲的墓前对林夏说,你是个好女孩,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娶你做我的妻子。我相信,那样认真的疯子说出那样认真的话即使那么让人绝望,那样的话甚至有些不切实际但也足以让林夏感动。
疯子是一个很够哥们的人,套用士兵突击袁朗形容吴哲的话来说就是,他能和吴狄、石小猛这样的人交朋友,就不会让他毁于很容易产生的优越感。的确,疯子没有因为自己是富二代而对自己的朋友冷眼相望,更多的是施与援手。石头的记事簿就是疯子的光荣榜。特别想知道,疯子给石头父亲留钱的事,石头知道了以后会有怎样的反应。疯子倘若是要和石头产生竞争关系,他一开始就有能力剥夺石头的参赛权利。这就是富二代和凤凰男永远无法逾越的一道鸿沟,始终因为生长环境不同,无法换位设身处地思考对方面临的一切。直至他的生活和石小猛换位后,良好的家庭的素养仍能让他把握最值得拥有的部分,这也是石小猛始终无法参透的。
成长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理解和宽容。丧母之痛在疯子年幼时便成为他最大的阴影。他处处和老程作对的叛逆是故意而为之的报复。他聪明,却不肯接管老程的事业。他天不怕地不怕,因为不管怎样,他打心底敬畏着老程,即使天塌下来也有老程顶着,所以他大可以兴风作浪为所欲为。青春的流逝伴随最大的改变是父母的韶华不再。老程因病倒下,公司被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却仍不惜冒险为疯子留下了最大一笔生活费。此刻疯子才意识到无论自己如何追逐爱情、友情,伴随在身边最稳如泰山的始终是带有血缘关系的那份亲情。最感动于疯子为老程系鞋带一幕,那一句爸直触人心最柔软的地方。程锋的蜕变就是一出青春的成长史。从他身上,可以延展出爱情、亲情、友情的变化和考验,在选择与被选择中,感受社会和人性带给他的震撼教育。
石小猛
石小猛身上有所有凤凰男的特质:聪明刻苦勤俭节约,同时也有凤凰男身上的通病:自私自卑自负。
我一直没有讨厌他到彻骨,当然不是因为他在面包和爱情里选择了面包,而是在一年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有了全新的生活。反观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选择爱情的人,娶了孔雀女,亲疏一算家长里短斤斤计较,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更有甚者,变成了女人的俘虏,吃女人的用女人的,摈弃了所有的自尊自爱,成为四肢健全的废人一个。石小猛的悲剧不能全怪罪于他,几次刺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次来源于包租婆,一个文化底子不高张口就是粗话的包租婆都能对他这样的大学生指指点点,因为区区几千块钱,他都无法抬起头来。他无法用自己的学识与这样毫不讲理的对象抗衡,即使地位卑微,但仍能踩在他的头上大呼小喝。第二次来源于出租车司机,一个社会底层工作者。每个月靠奔波算计日子的人都能对他这样有正当工作的人嗤之以鼻,因为区区几十块钱,他不是没有钱,只是穷到拮据的时候无人诉说。他不甘心。第三次来源于售楼小姐。如果没记错,这位售楼处的小姐打了不下三次电话催促他缴交房款首付,那种催促一次比一次猛烈,deadline在他心中变成了世界末日。他的钱不够,胡荣强没有给他兑现承诺。他也再没脸向朋友借,写满借据的记事薄像一个修补了多次的烂碗拿不出手。售楼小姐是读过书的人,“真的很抱歉”这句话刺进他的耳朵里,似乎比那些恶言更让人绝望。抱歉能给他首付吗,不能;抱歉能换来理解吗,不能。有文化的人,面对交易和竞争的时候都明白弱肉强食的道理。38平米的房子是香饽饽,有了新的竞争者,抱歉小姐不再围着他转,交不起这个结果直接给他判了死刑。没有人会管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就像没有人会管他是为了搭救一个小孩才遗失了重要的计划书。没有人会问也没有人会谅解。他第一次明白善良和忍耐仿佛只是锦上添花或者可有可无的东西。
第四次来源于胡荣强和娜娜的对话。他终于明白,即使卖命赶千万份计划书让客户满意也无法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这个老板,有自己心里的小九九。这个老板想放长线钓大鱼,这个老板钳住他的命脉,不是因为他多有才华而是因为他的朋友家底殷实。多么可笑但又顺理成章的理由让无法逃避。此时此刻,火急火燎无论他实施任何方法都要那救命钱。没了它,不仅连积攒了三年的钱也搭进去,似乎再也寻找不到更好的房源了。他不能放弃。
沈冰提醒他,一旦有了利益的渗透,朋友的关系就不那么纯粹了。这个女人说服了他,直到他踏入办公室后还是如此坚决。他曾经一度离简单和幸福那么近,也许三个月后疯子父亲的危机降临,他会成为大德的一员,短时间内他可以重新买一套属于他自己的小窝。然而,他等不了,面对哗啦啦钞票声的诱惑,他犹豫了,这似乎是长这么大以来看到最多的钞票,钱的铜臭味儿散发浓烈却带幽香。他咬着自己的手指在做最后的挣扎,放弃这些,他一无所有,重新开始的日子预见不到的未来;得到这些,房子到手,额外的零花钱可以让他享受工作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选择不难,只是挑着眼前的却无法估量蝴蝶效应带来的巨大变化。他在那些以后再也不会见到的陌生人面前显摆着自己的身价,他买了昂贵的戒指,他吃了昂贵的午餐,他格格不入晃动着酒杯带着天上掉馅饼的笑容向全世界昭示,他开始昂起头生活了,打心底的呐喊:包租婆的士司机抱歉小姐,你们看到没有?你们看清楚没有。在我看来,这还算不上虚荣心的作祟,这是压抑已久憋屈的释放,这是接二连三想向那些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人最好的证明,他也可以过有钱人的生活。只是他从来没想过,谁在意?
如果说以这样方式拿走八万块钱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么无意得知程锋对沈冰有意,同时程锋在篮球场上要他放弃沈冰就是他彻底改变的导火索。石头一定觉得很荒谬,为什么疯子什么都有还要和他抢。他明明清楚这是他唯一不能被带走的东西。他开始一意孤行的把在自己和疯子陷入设置好的竞争状态中,潜移默化的对比着。他从没有想过这是疯子的情不自禁,只是觉得他恬不知耻的剥夺近乎残忍。连这么多年的朋友都要在伤口撒盐,他彻底愤怒了。他接受老程的交易,过程中又一次出现了咬手指的情况,他仍旧在徘徊,结果尽管痛彻心扉但也速战速决,那些认定的不公平让他变得麻木冷酷。他要和时间赛跑,幻觉里的疯子在向他挑战,他已经落后太多了。他要用跑的速度追上他们,追上以后他将以光鲜的身份光明正大的赢走沈冰。他已经规划好时间和人生,只是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正是变化这件事。
他有野心,他对前公司的报复尽显他的能力和手段;诚然,交易换来的职位换不来信任。那种摇摇欲坠不安的感觉更加严重,他就像一个傀儡,突然用了贵重物品做抵押换来的还是无法施展拳脚的空间。天平仍是倾斜的,他又被欺骗了。这回他忍了,因为除了眼前可以抓住的这根稻草,他别无选择。他没有想到朋友,他在逃避,因为如今不堪的生活仿佛在那个竞争状态里的倒退,他更加没有脸面站在他们面前。他一个人舔舐伤口,去小房子,去老地方。他遇到同样借酒浇愁的林夏,旁敲侧击得知疯子疯狂追求沈冰的真相,即使他知道这是肯定的,但心里仍保留一丝侥幸,直到别人的证实。他毫无缚鸡之力地站在那里,什么都挽回不了。喝酒的时候他没想过要对林夏做什么,包括到了酒店,他也没有非分之想,这个姑娘是他朋友,他发自心底的觉得她和自己一样可怜。但他和她不同,她得不到疯子的爱是疯子不爱她,而自己和沈冰两情相悦却变成了如今的样子。如果这场竞争是不公平的话,那场突如其来的交易正是造成他郁郁不欢一无所有的罪魁祸首。他撰紧拳头,他要报复,他要疯子也得不到爱,于是他和林夏有了那一晚。即使加上酒精的作用,他的思绪仍是清醒的,于是他主导了那一切。只是在意料外的是林夏居然还为疯子保留着最珍贵的东西。他害怕了,他不知所措。但是出于本能的责任心和良知,他想弥补,哪怕微不足道。
直到沈冰结婚,他开始意识到即使他努力的奔跑仍跟不上变化的速度,他歇斯底里终于想要回到过去。那天是他的生日,满地的花瓣并不是在迎接他。他说丫头,这婚别轻易结,想清楚自己爱谁。一样珍惜的东西快要丢掉的时候才体现她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的确,就算他单方面的不爱了,放弃了,他还固执着认为对方还在坚持。石小猛,他付出的感情永远都是自以为是。他去了,他用最微弱的讯号通知沈冰,你可以回来,我等你。在这一点上,我个人还是有点欣慰的。不管他是否值得去爱,他还会把那枚戒指戴在他的小拇指上,祭奠死去的爱情。他的火苗再绝望都不会熄灭。后来,他换了好房子做了一桌好菜招呼吴狄和肥四,那种带有自我嘲讽意味的炫耀反而让我心酸。生活越好越幸福,越能够提醒他,失去了什么。他失去的东西在他心里,变得越来越重。他认为,也许这些朋友,天生就是嫌富爱贫的,天生就是拿他做标杆凸显自己的优越感。他变得更加孤独,更加沉迷灯红酒绿,欲壑难填,越过自己的道德底线,开始利用别人的信任和感情挑起事端,越发着魔于攻心计,直到丧失了所有曾经闪现过的良知沦为用金钱收买人心破坏别人感情的卑鄙小人。
之所以把这么长的篇幅留给石小猛,是因为在我看来,起初他并不坏,他有自己的傲骨和坚持,他只是在不断迷失了自己,在象牙塔里塑造的朋友关系到社会上变成了拉大贫富等级的风向标。他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但环境的逼迫导致他变得不可理喻。挣扎和腐化的过程中,偶尔咋现的善良和责任心并没用带他回头,面子问题让他变得更加自负。他始终在埋怨别人的过错,却没有将朋友当成镜子发现自己的问题。其实他只是不愿意向朋友承认物质对于他的吸引力大过对精神的追求。欲求不满后即使空虚了,甚至有些后悔,但绝不能回头的意念支配着他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奔跑。这场他营造出来的竞赛,他是胜利者,他一个人跑的老远,吴狄在身后,疯子在倒退,可他们并不着急于现状,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一直朝着跑道的尽头跑,无论时间多久,他们都能坚持等到自己冲向终点的那刻。唯独只有石小猛偏离了跑道。这是他的悲哀。速度不是问题,方向才是关键。在他迷乱的一年里,他一直执着于最重要东西沈冰被抢走这个事实,但一句话又将他从梦中惊醒:买的走的东西早晚留不下,买不走的东西谁也拿不走。他忘了自己来时的路,忘记了在云南老家等待他的父亲,就这么陷入璀璨虚空的碎梦,沉入乱欲冰封的深谷。沧桑后,等待他的是牢狱之灾。是重生,还是继续毁灭,等待他的将是又一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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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冰个中规中矩的女孩儿,不管是和谁在一起都会是全心全意的,但我始终不敢确认,她是不是真的爱疯子,还是只是被疯子感动了,觉得疯子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在沈冰来北京之前,她在那个家乡和顺,大概也接触不到什么别的人吧,石小猛能照顾她,能帮她挡她妈妈的追打,她就和石小猛在一起。也许她求的是稳定。
疯子,直,逗,会来事儿,虽然后来变得越来越好,但是故事确实是在他想要得到沈冰那一刻改变了。注意,不是疯子爱上了沈冰是问题,而是他要得到她,如果他一开始看沈冰和石小猛就是和看沈冰和秦皇结婚时的反应一样,出去度度假,散散心,也许就没后头这么多事儿。
石小猛,最不想提的就是他,可怜。别说什么出身不一样别人有金钥匙什么的,还是他自己要的太多。别赖胡。。利用他和疯子的关系,是他搞不清工作和朋友的关系,那个时候他是缺钱,而且是为了能和沈冰有一个家,可以说初衷是好的,但是在商场上徇私就是他的不对,朋友之间不该扯上商业上的往来,那个时候他就算管疯子借钱,都比要合同强。也别怪老程和他交易沈冰,是,是老程诱惑他了,但是交易,双方面的,如果石小猛攥住沈冰不撒手,别人再怎么诱惑,交易是不会成立的,沈冰是不会离开他的。一句话,他就是自己作的。
林夏和吴狄是两个最好的人,因为他们都是真的,希望身边的每个人都好,不想让复杂的变化伤害其中任何一个人,并且都竭尽全力的为之努力着。
疯子,直,逗,会来事儿,虽然后来变得越来越好,但是故事确实是在他想要得到沈冰那一刻改变了。注意,不是疯子爱上了沈冰是问题,而是他要得到她,如果他一开始看沈冰和石小猛就是和看沈冰和秦皇结婚时的反应一样,出去度度假,散散心,也许就没后头这么多事儿。
石小猛,最不想提的就是他,可怜。别说什么出身不一样别人有金钥匙什么的,还是他自己要的太多。别赖胡。。利用他和疯子的关系,是他搞不清工作和朋友的关系,那个时候他是缺钱,而且是为了能和沈冰有一个家,可以说初衷是好的,但是在商场上徇私就是他的不对,朋友之间不该扯上商业上的往来,那个时候他就算管疯子借钱,都比要合同强。也别怪老程和他交易沈冰,是,是老程诱惑他了,但是交易,双方面的,如果石小猛攥住沈冰不撒手,别人再怎么诱惑,交易是不会成立的,沈冰是不会离开他的。一句话,他就是自己作的。
林夏和吴狄是两个最好的人,因为他们都是真的,希望身边的每个人都好,不想让复杂的变化伤害其中任何一个人,并且都竭尽全力的为之努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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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结吧,
这个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永远取笑穷人的富人,一种是永远嫉妒富人的穷人。疯子是这样的富人,石小猛是这样的穷人,吴狄是介于富人与穷人之间的中间人。矮挫丑永远无法理解富人的世界,就好像穷人永远不会理解富人们拿钱去挥霍并美其名曰投资的生活一样,因为富人们是在享受生活,而穷人们则是在算计生存。更何况他不仅富,更加高跟帅,万千宠爱集齐一身。但,到底是在公司楼下因为老总的一个辞退意向仰面努力控制即将四十五度角流下的眼泪会比较帅,还是单手关车门然后手捧鲜花潇洒的为女人进商场为她不看价签的刷卡会比较帅,见仁见智。
石小猛这么个人,个性寒酸,矫情,小心眼,敏感,作,但这些都不是贬义词。这种个性这不单单因为他的穷,更因为他的自尊心,有能力加上有才华,但似乎缺少一丝机遇,这些能力与才华便显得一文不值。有人说,自尊心是最肮脏的东西,它让人不计后果的疯狂行动,这种不计后果的疯狂行动的浓缩就是,仇富心理。仇富来自莫名的比较,比较是种很奇妙的东西,穷人喜欢拿自己的弱势比富人的优势然后,希望默默念叨着这是一场梦,是一场角色扮演,梦醒以后仍然可以高呼上帝造物万物平如此之类等等等等。所以当沈冰这样一个天使般存在的女孩,她美丽,她善良,她不去高档餐馆甚至不知道红酒的喝法,她不喜欢戒指因为她认为真正的爱情不需要任何东西便可以套牢,她的微笑像金子一样发光,她深情脉脉得对着对他说,“我不要车子不要房子,只要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他的怀疑显得理所应当,不相信取决于不自信,矮挫丑相信有天使,但不相信天使会属于他。因为敏感,所以多疑。因为缺乏,所以担心。
疯子这种人,纨绔子弟,花花公子,这种形容词也是中性的。住豪宅,开跑车,泡女人,挥霍人生,表面光鲜,内心空虚。他的人生,令很多人羡慕,虽然在爱情上他似乎有些许遗憾。现实残忍,爱情和金钱,你会选哪个?玫瑰和面包,你会选哪个?如果你说爱情和玫瑰,我猜想你一定是疯子这种富二富三富N代,或者是口是心非的某小猛。或者你从未经历过担惊受怕食不果腹的日子,或者你强烈的自尊心迫使你羞愧于承认选择金钱。感情作为无形的精神存在,也临驾在所有有形的物质基础之上存在。感情的事,从来只有锦上添花,而鲜有雪中送炭。爱情,就是这样,引用张小娴的一句话,希望你不要太在意。但不是每一个高帅富的身边都会有一个林夏,不图钱不为利,只为爱情,我爱你,和你没有关系,就这样默默的消耗你曾经的好,也默默的消耗自己的爱情。也许得不到的才显得珍贵,又或许失去的才最珍贵,不管怎样,希望疯子能够看到林夏的好,浪子回头。
吴狄作为高帅富与矮挫丑的中间人物存在,像一个见证人。不似石小猛那般边缘化,也不似疯子般时时处于风口浪尖,作为普通青年的代表,日子也算难得的自在。不会忙的只为如何生存过于忧心,也不会闲的无事为风花雪月殚精竭虑,所以杨紫曦再第二次跟了宝马男只留他一人在车后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也忍着不当场发作,因为他的生活不只爱情,所以即使爱过四年,分开之后偶尔伤心,伤害也会渐渐被其他事代替转移。这样看来,他似乎是剧中最过美好的结局,虽然无法预知他最后会重获杨紫曦青睐还是另选曾经的嫂子伍媚,或者最终孤身一人,他的人生都因为还有信仰,还有原则而不会太过难堪。“我爱你,但是对不起。”杨紫曦冠冕堂皇的说出这一句话转身奔向宝马,宝马男笑得猥琐,杨紫曦没有回头,吴狄默不作声,爱情流泪了。
那一夜,北京很冷;那一夜,北京醉了。
回答完毕。
这个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永远取笑穷人的富人,一种是永远嫉妒富人的穷人。疯子是这样的富人,石小猛是这样的穷人,吴狄是介于富人与穷人之间的中间人。矮挫丑永远无法理解富人的世界,就好像穷人永远不会理解富人们拿钱去挥霍并美其名曰投资的生活一样,因为富人们是在享受生活,而穷人们则是在算计生存。更何况他不仅富,更加高跟帅,万千宠爱集齐一身。但,到底是在公司楼下因为老总的一个辞退意向仰面努力控制即将四十五度角流下的眼泪会比较帅,还是单手关车门然后手捧鲜花潇洒的为女人进商场为她不看价签的刷卡会比较帅,见仁见智。
石小猛这么个人,个性寒酸,矫情,小心眼,敏感,作,但这些都不是贬义词。这种个性这不单单因为他的穷,更因为他的自尊心,有能力加上有才华,但似乎缺少一丝机遇,这些能力与才华便显得一文不值。有人说,自尊心是最肮脏的东西,它让人不计后果的疯狂行动,这种不计后果的疯狂行动的浓缩就是,仇富心理。仇富来自莫名的比较,比较是种很奇妙的东西,穷人喜欢拿自己的弱势比富人的优势然后,希望默默念叨着这是一场梦,是一场角色扮演,梦醒以后仍然可以高呼上帝造物万物平如此之类等等等等。所以当沈冰这样一个天使般存在的女孩,她美丽,她善良,她不去高档餐馆甚至不知道红酒的喝法,她不喜欢戒指因为她认为真正的爱情不需要任何东西便可以套牢,她的微笑像金子一样发光,她深情脉脉得对着对他说,“我不要车子不要房子,只要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他的怀疑显得理所应当,不相信取决于不自信,矮挫丑相信有天使,但不相信天使会属于他。因为敏感,所以多疑。因为缺乏,所以担心。
疯子这种人,纨绔子弟,花花公子,这种形容词也是中性的。住豪宅,开跑车,泡女人,挥霍人生,表面光鲜,内心空虚。他的人生,令很多人羡慕,虽然在爱情上他似乎有些许遗憾。现实残忍,爱情和金钱,你会选哪个?玫瑰和面包,你会选哪个?如果你说爱情和玫瑰,我猜想你一定是疯子这种富二富三富N代,或者是口是心非的某小猛。或者你从未经历过担惊受怕食不果腹的日子,或者你强烈的自尊心迫使你羞愧于承认选择金钱。感情作为无形的精神存在,也临驾在所有有形的物质基础之上存在。感情的事,从来只有锦上添花,而鲜有雪中送炭。爱情,就是这样,引用张小娴的一句话,希望你不要太在意。但不是每一个高帅富的身边都会有一个林夏,不图钱不为利,只为爱情,我爱你,和你没有关系,就这样默默的消耗你曾经的好,也默默的消耗自己的爱情。也许得不到的才显得珍贵,又或许失去的才最珍贵,不管怎样,希望疯子能够看到林夏的好,浪子回头。
吴狄作为高帅富与矮挫丑的中间人物存在,像一个见证人。不似石小猛那般边缘化,也不似疯子般时时处于风口浪尖,作为普通青年的代表,日子也算难得的自在。不会忙的只为如何生存过于忧心,也不会闲的无事为风花雪月殚精竭虑,所以杨紫曦再第二次跟了宝马男只留他一人在车后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也忍着不当场发作,因为他的生活不只爱情,所以即使爱过四年,分开之后偶尔伤心,伤害也会渐渐被其他事代替转移。这样看来,他似乎是剧中最过美好的结局,虽然无法预知他最后会重获杨紫曦青睐还是另选曾经的嫂子伍媚,或者最终孤身一人,他的人生都因为还有信仰,还有原则而不会太过难堪。“我爱你,但是对不起。”杨紫曦冠冕堂皇的说出这一句话转身奔向宝马,宝马男笑得猥琐,杨紫曦没有回头,吴狄默不作声,爱情流泪了。
那一夜,北京很冷;那一夜,北京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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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冰是个利益游戏的牺牲者,但她也告诉我们个道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爱情,只有相对的爱情,人的一生中有许多爱你和你爱的人,没有什么事恒古不变(除了父母亲情)爱情是由冲动的开始和不折的维系所组成,她回北京完全剧情需要扯淡的故事。疯子(我对疯子极为贬低)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朋友妻不可欺,为人之本,他不仅想还说出来还做出来,可见这种勇气实为令人发指,卑劣的行经,令人做呕,纨绔子弟,惯坏了,应该为民除害。小猛,大城市挣扎徘徊的小人物,异地他乡之苦真真实实,但他太糊涂,非得卷入利益漩涡,赔了夫人又折兵,矛盾的心里让他虚荣的人逐步走向尽头,报复的心里让他冲昏头脑,他不知道,种什么种开什么花,自食其果,人不要逆天大自然有他的发展规律。他不如带着冰回云南,惹不起躲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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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他们三个并不是同一起跑线 疯子随随便便拥有几个亿 沈斌得到两人的爱 而石小孟呢? 普通大学生 或许一个女人需要的只是可以依靠的肩膀 温暖的怀抱 毕竟在这个现实的社会 你是沈冰 你怎么选 况且 我看沈冰和杨紫曦相比 只是少了浮华 女人的现实却一点没少 她的确是个贤妻良母 但是长期的两地恋使她和石小孟感情有多深 没有交代 只说是两小无猜 青梅竹马 但又不是在古代 在现在这有什么用?
所以我认为 当一个年轻帅气拥有巨大财富的男子,真的爱上了一个朴素 纯洁 且拥有一双慧眼的女人的时候。这个姑娘是无法抗拒的。
什么是社会?社会和学校 家庭不同的是没有真感情 只有冰冷的逻辑 和由这些逻辑组成的规则
所以我认为 当一个年轻帅气拥有巨大财富的男子,真的爱上了一个朴素 纯洁 且拥有一双慧眼的女人的时候。这个姑娘是无法抗拒的。
什么是社会?社会和学校 家庭不同的是没有真感情 只有冰冷的逻辑 和由这些逻辑组成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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