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区分,到底怎么区分?
遭遇车祸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统一,不再有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之分了。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改革人身损害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各省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遭遇车祸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睢宁县政府——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先看伤者的户口本的户籍性质,如果是城镇户口,相关赔偿标准则直接按照城镇赔偿标准处理。
如果是农村户口,则要看伤者事故前的经常居住地和工作所在地,如果在事故时已经在城镇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交通事故赔偿可以适用城镇标准赔偿。
例外:有的地市,例如江苏无锡、常州、苏州等地区甚至已经取消了城镇与农村的区别,统一按照一个标准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以下款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
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
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户口类别是确定受害人或被扶养人身份的基本依据,决定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适用。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进城务工的农民日益增多,他们中的很多人常年工作和生活在城市,“人户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因此户口类别不再是决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唯一因素。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项目中区别农村与城镇标准的主要是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误工费,这三项费用通常在赔偿总额中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比例,相同情况下按照城镇标准赔偿一般比农村标准高2.5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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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的举证责任
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但在城镇居住、工作的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应当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的证据,二者不能或缺。我国法律虽然对如何证明“经常居住地”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审判实务中主要有以下四种证据:
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
3、房屋权属证书;
4、房屋租赁合同、房租缴费收据、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等。
证明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劳动合同、存折或银行卡里的工资发放流水、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等;
3、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记录等。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法院网-交通事故中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的认定
2019-06-17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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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户口本的户籍性质,是城镇还是农村,如果是城镇(即非农户籍),相关赔偿标准可以直接按照城镇标准处理;
如果是农村户籍,要进一步看伤者事故前的工作及居住地,如果在事故前已经在城镇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伤残赔偿等基本可以适用城镇标准赔偿
还要关注下所在区域的规定,有的地市,例如江苏无锡、常州、苏州等地区已经取消了城镇与农村的区别,全部按照城镇标准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