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大多与被保人的生存与死亡相关。比较常见的就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险和年金险这几种。
人寿保险的险种有哪些?
1、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指被保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障期限内发生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需要赔付受益人一笔赔偿金。
假如被保人在保障期限内没有出险,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保险金,也不会退还保费。
简单的说,定期寿险更像是一份消费品,到期了就相当于消费出去了,因为在保障期限内,被保人已经享受到了保障服务。
定期寿险挑选起来也比较简单,主要看保额、保费和保障期限,三者组合起来,选性价比高的产品。
2、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其实也很好理解,就是保障期限为终身的寿险,因为人的死是必然的,所以购买终身寿险一定能够获得赔偿金。
相对定期寿险来说,终身寿险的保费会高很多,但保障会更加全面。
终身寿险又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
定额终身寿险比较简单,就是约定固定保额,被保人什么时候身故或者全残都能获得固定的赔偿金额。
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则不固定,而是以合同约定的一个固定利率每年复利增长,不仅可以作为一份保障,也可以当作是一个稳定的理财工具。
3、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其实就是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的结合,在约定的保障期限内,假如被保人出险,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赔付指定受益人一笔赔偿金。
如果在保障期限内被保人没有出险,平安地活到了合同结束,保险公司也会给付被保人保险期满金。
简单点说,就是“有事赔钱,没事退钱”。
4、年金险
年金险是指投保人按照约定的方式,一次性或分期缴纳保费给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给付被保人或受益人年金。
年金险属于理财型保险,比较常见的用途是作为自己的养老金或子女的教育金。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寿险,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
扩展资料:
一、投保人资格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必要时能够提供有关保险利益关系证明)。
3、具备缴费能力,愿意承担支付保费义务
二、被保险人资格
1、具有保险公司所在地户口或永久居留权
2、非当地户口,但在当地工作,有稳定收入和固定居所,必要时能提供证明者。有关证明指身份证、户籍证明、当地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港、澳、台同胞必须在当地有投资,并经常往返或居住在当地。)
3、为未成年人投保含死亡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必须为父/母(合法监护人)或者经父/ 母(合法监护人)书面同意,且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寿保险
在人寿保险中,最常见的两种即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寿险多以被保人身故为赔付条件,所以寿险是为家人买的,目的是为了在被保人身故后给家人留下一笔钱,代替被保人为家人后续的生活提供经济保障。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内容之一
人寿保险包含
生存险
死亡险
生死合险
理解其中的含义,能分清他们的区别,就能选择到自己适合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