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离婚分为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和到法院起诉离婚,两者需要的资料是不同的。
一、协议离婚登记申报材料: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①《军人婚姻登记证明》;②《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③《居民身份证》。
注:2021年《民法典》实行后要想离婚,至少要去民政局2次。 第一次(1-30天): 提交申请 在此期间,只要有一人反悔,即为撤回申请 第二次(30-60天):双方约好再去民政局确认,将申请换成离婚证 在此期间,只要有一人反悔,没有提出确认换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申请 也就是说,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有一方反悔、忘记或者遇到不可抗力,就得重新开始离婚流程。就算双方离婚意愿强烈,协议离婚最快也需要31天的时间。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去管辖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那么协议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