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格式.例如我要生产一款食品,在外包装要要印刷QS,也就是生产许可。 我想要问的是:
如图,我的生产许可号码是否必须写在这个QS图标的下方?还是不用标在QS图下下方,写在产品明细中即可?需要一份权威的答案!可加分。...
如图,我的生产许可号码是否必须写在这个QS图标的下方?还是不用标在QS图下下方,写在产品明细中即可?
需要一份权威的答案!可加分。 展开
需要一份权威的答案!可加分。 展开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目前掌握的相关规定,只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识和许可证编号,对于标注位置并没有硬性规定。可将许可证编号标注在标识下方,也可标注在产品标签内容中,当然前者更为直观。建议具体咨询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
相关规定如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其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二十八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均属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标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规则和标志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有关法规,现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及使用办法公告如下:
一、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式样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其统一制定式样详见附件。
二、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要求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1.9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标示形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相关规定如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其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二十八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均属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标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规则和标志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有关法规,现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及使用办法公告如下:
一、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式样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其统一制定式样详见附件。
二、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要求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4.1.9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标示形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Lizenzero
2023-11-08 广告
2023-11-08 广告
作为INTERSEROH Dienstleistungs GmbH的工作人员,我需要指出,《德国包装法》不仅适用于在德国境内销售的包装,也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包装。这是因为在德国,所有的包装,无论是在国内销售还是出口,都被视为商品的一部分。具体...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Lizenzero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