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后,《辛丑条约》的赔款怎么办?
在我国近代史上,清政府签订了很多不平等条约,其中就包括《辛丑条约》。《辛丑条约》即所谓的“庚子赔款”,是我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不平等条约,是中国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外交代表,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辛丑条约》里面关于赔款的表述是:中国对各国赔款4.5亿两白银,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自1902年1月1日起,至1940年止,清政府一共要赔偿白银多达4.5亿两,在加上本息一共为9.8亿两白银,需要在39年内全部还清。
但是, 1911年10月11日的武昌起义成功后清政府的实际统治就已经被推翻了 ,1912年2月12日宣统帝颁布退位诏书,清帝正式退位。那么,清朝灭亡后,《辛丑条约》的赔款怎么办?
实际上,清朝灭亡后,欠款移到了国民政府。在以后的日子,中国人还欠款的脚步,一直没有停下。直至1908年,美国的一位官员在谈话中无意承认了美国政府确实是要太多了。迫于舆论压力,他们只好将多余的赔偿用在了留美学童的培养之上。再后来经过了一次又一次交涉,列强答应将一部分赔款退还给中国,使得赔款的数量减少了不少。
随着一战的爆发了,中国作为战胜国,才不用再给列强赔偿,于是很多国家取消了赔款要求,比如战败的奥匈和德国。1917年十月革命爆发,苏维埃政府也放弃了赔款要求。 1920年英法两国相继退还了赔款,1925年的时候比利时也退还了赔款,而意大利在1933年的时候选择了退款,荷兰则是在1926年退还了赔款。到此,基本上与所有国家之间的债务关系一笔勾销,但这里有个特殊的案例就是日本,一战结束时,日本鉴于当下的形势也曾答应过退款,但提出的条件却让人无法接受,所以一直到77事变的时候还在赔款!从1902年开始到 1938结束,除去返还的,一共赔偿了日本5.76万两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