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公司是否有权利限制用户使用无线路由器?

近期出现了这个:温馨提示尊敬的用户,您好!欢迎您使用泰安联通公司宽带业务。为了向广大宽带网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近期我公司对现有宽带网络统一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宽带网络... 近期出现了这个: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好!
欢迎您使用泰安联通公司宽带业务。
为了向广大宽带网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近期我公司对现有宽带网络统一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宽带网络不支持多台计算机共用一个帐号上网。如果您无法正常上网,请拆除连接的其他计算机即可恢复正常上网,尚未办理上网手续者,请到当地网通营业厅办理入网手续后即可正常使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客服热线:10010
不过我觉得一点都不温馨,我打电话问了,他说要登记的话要缴纳30元/月/台。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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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pang
20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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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你当时和网通签的协议里有没有注明,如果没有注明,那么网通这么做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和“公平交易权” ,相当于单方面修改已生效的商业合同,并伴随强迫消费者消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315马上就要来了,可以组织一下,集体去消协反应情况。

再稍给你补充一下消费者权益的基础知识,免得你去找网通没有话说。
“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商家有义务对自己产品的真实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反映到你的问题上,你在和网通签约时,网通有义务对你网络的使用情况加以说明并明确告知,如果它没有这么做,就是侵犯了你的知悉真情权。另外有可能它会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来推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中消协也明确,“最终解释权”应在全国范围内被废止。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你的问题上,既然网通事先支持多台计算机共用一个帐号上网,并且你是在它支持多台计算机共用一个帐号上网的前提下才签的协议,那么在消费者没有同意更改的情况下,网通不能擅自更改自己的业务章程。就像是一份商业合同,既然当初甲方乙方已经签字画押生效了,那么任何一方的擅自修改都是无效和违法的。

以上为个人愚见,希望能帮到你。 另因为历史原因,还是习惯把联通的固话和宽带业务叫做网通,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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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谢谢啦~我会好好搜集材料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遏制其乱收费  我记得前段时间联通和电信都被政府调查了,他们向社会许诺要降低资费提高速度的,到现在还没什么进展,没有降资费也没有提速度,反而要增加收费了
追答
我是潍坊这边的,前几年网通也是限制多台计算机共用一个账号上网,这边的网民不少上网反应的,后来取消了,你可以上网搜搜(http://www.baidu.com/s?wd=%CE%AB%B7%BB+%CD%F8%CD%A8+%CF%DE%D6%C6%C2%B7%D3%C9%C6%F7&word=%CE%AB%B7%BB+%CD%F8%CD%A8+%CF%DE%D6%C6%C2%B7%D3%C9%C6%F7&tn=sitehao123_1_pg),呵呵。从技术角度来说,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就是去电脑城买个破解版的无线路由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喜欢玩霸王条款的特权单位,正面解决不了,就曲线救国 呵呵
zhang381130856
20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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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路由器就是为了让多台机器共享一根宽带。我一直在用电信的。。使用无线路由器的有很多人。放心吧。。无线路由器只是把一个宽带信号放大。。让多台设备共享。。。比如你开通一个4M的宽带。一台电脑用也是用。多台电脑用也是用。运营商不会因为一根宽带用的人多而损失什么。。。不会收费的。
追问
我打开网页的时候他就不间断的弹出这温馨提示,真的很卑劣。我打电话问了,他说要登记的话要缴纳30元/月/台。这个提示是今年这几天刚出现的,办网的时候并没有这类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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