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用工是什么?与合同工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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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用工的好处是可以双向选择,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进行劳动选项,用工单位也是如此,用工的流动性大。坏处是,一旦丧失法律的制约和保护,将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如下:
1、概念不同
社会化用工这个名词也算是我们国企的又一大发明,是指从社会招聘的签订工作合同,有明确工作年限的劳动力。社会化用工是一个比较概念,主要针对现有的用人体制而言的,如用工招聘途径单一人员难以自由流动等弊端提出的,它强调用人的灵活性。
合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2、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工的流动性更大,所获得的用工保障也不如劳动合同工,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雇合同工,不需要任何手续和理由。
而社会化用工由于有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在解雇和待遇上会优于合同工,解雇他们需要完善的手续和适当的善后事宜,在待遇上也比临时工要好一些。此外,他们可能还有单位为他们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其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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