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吗?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吗?
行政执法职能是由政府主管部门为主体行使,责任主体是政府及政府部门,同时,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或事业单位中的非执法类人员也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这一点确定无疑。
规定要求必须是!!实际操作不可能全是!!!
目前,行政执法人员有:公务员、参公人员、普通事业人员三种类型的人员。
在公务员分类改革中,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种,这三种也同时实施职级并行政策。
现阶段,行政执法人员是以综合执法队伍为改革方向,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各地人员身份差异非常大,参公人员与普通事业人员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主体。
在深圳、上海等地实施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中,公务员的身份为使用行政编制的人员,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兑现待遇和实施干部管理。
在绝大多数地方,尤其是基层区县,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上是普通事业编制,有少量的参公编制。
虽然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现在已经改革完毕,但是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不是完全对应的,行政职能偏向于管理,行政执法偏向于执行。因为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涉及到的人员数量是非常多的,所以改革目前还是维持现状,而且有可能会继续维持很长一段时间。
普通事业编制的执法类人员,转为参公或者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当然是最好的改革方向,但是行政编制和参公编制,毕竟数量是要严格限制的,所以直接转换的难度还是非常大的,在基层操作起来可能非常困难,还需要等待顶层设计。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