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的范围是怎么划分的?
拉丁美洲是指从墨西哥起的西半球南部的整个地区。
它东濒加勒比海和大西洋,与非洲大陆最短距离约2494.4千米;西临太平洋;南隔德雷克海峡与南极洲相望;北界墨西哥与美国界河布拉沃河(即格兰德河),与美国为邻。它包括北美洲的墨西哥、中美洲和南美洲大陆。
在历史上,这一地区主要是拉丁语系的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的殖民地,故称拉丁美洲。此外,加勒比海上的西印度群岛与拉美具有相同的历史遭遇,在地理划分上,习惯地把它同拉美划在同一范畴,统称拉丁美洲和加勒比。
狭义
指代以拉丁语族(也称罗曼语族,主要是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法语,注意英语和荷兰语不属于拉丁语族)语言为官方语言的美洲国家和地区。
和最狭义相比多了使用法语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海地以及法属圭亚那等等,但注意不包括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法语为官方语言)以及美国的路易斯安娜州(法语为常用语言)。本义为拉丁美洲最常见的定义。
扩展资料:
包含国家
拉丁美洲共有三十三个国家和若干未独立地区:墨西哥、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古巴、海地、多米尼克、牙买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巴巴多斯、格林纳达、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巴哈马、圭亚那、法属圭亚那、苏里南、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巴西、厄瓜多尔、秘鲁、圣基茨和尼维斯、玻利维亚、智利、阿根廷、巴拉圭、乌拉圭、伯利兹、安提瓜和巴布达。还有仍处于美、英、法、荷统治下的十多个殖民地。
历史
“拉丁美洲”的思想出现于19世纪,并假定必须根据欧洲类别(特别是“拉丁美洲”)来定义区域。因此,严格来说,在1492年10月12日之前没有拉丁美洲的历史。此外,由于该概念的族裔地理特征,所以此概念未包括土著文化和非裔美国人文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拉丁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