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以公司不缴纳社保为由,而解除劳动不去上班吗?
公司没有给我缴纳试用期的社保,我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去上班,并且让公司支付补偿金吗?该怎么做?...
公司没有给我缴纳试用期的社保,我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去上班,并且让公司支付补偿金吗?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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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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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你缴纳社保,是公司违法行为,你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申请补缴社保。如果你以这为由,不去上班,解除劳动合同,并让公司支付赔偿金,得不到法律支持。所以,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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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你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你的公司不为你缴纳社保的话,你是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不去上班的,因为公司已经涉嫌违反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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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因为企业必须要为职工缴纳社保,不交纳社保职工可以以不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让企业补交你工作期间的社保费用。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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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首先公司不缴纳社保,就是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起诉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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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员工双倍工资,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此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还是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此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还是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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