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安全吗?信托的风险有哪些?
信托产品被认为是非常安全的,事实上,在过去也是如此,因为在2014年之前从来没有任何风险。直到最近一两年,才有一些违约事件在信任打破刚性付款后被报告,但这个数字并不大。信托实际上是一个引导人们做资产管理服务的专业机构。中国的信托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和监管。中国有68家信托公司。我们购买的信托产品是为了给信托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实上,信托产品有很多种。最主流的是我们通常购买最多的信用理财产品。在国内,信托公司除了银行只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贷款外,这种产品就是集合投资者的资金,信托公司给一个公司或一个项目贷款,约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到期日,只要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将把钱还给投资者。
目前,信托公司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财务管理中心、信托业务总部、证券管理总部、自营业务总部等部门。同时,基金管理部门作为公司的业务支撑部门,对风险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政策风险是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变化给信任企业带来的风险。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影响显著,产业政策对产业投资的影响显著。中国市场化程度不够,政策因素往往对某一行业或市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这些政策因素可以直接影响信托投资公司,也可以通过其他涉及信托业务的方间接影响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业务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信托法及其配套制度的不完善或修订所造成的信托业务合法性和信托财产安全的不确定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与股权信托法存在冲突,信托登记制度、信托税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大量与信托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信托业务的法律风险更为明显。即因价格变动而导致信托固有财产或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可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对于信托投资公司来说,主要是指信托财产经营中涉及各方的信用风险。在信托财产的管理过程中,利用信托财产可以产生当事人对信托财产的经营,形成新的委托代理关系,也会产生新的信用风险,在经营过程中,信托财产的实际使用或控制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使用信托资金,依照合同或信托资金进入其他风险项目,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
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主要是以贷款的形式筹集资金转入资金的需求方,信托财产的流动性主要受资金需求的控制,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对其流动性进行主动设计,与现行信托产品的政策法规相结合,在流动性制度安排上存在固有缺陷,导致流动性风险在当前信托业务中普遍存在。信托的目的不是为了损害财产,而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信任的人必须明白信任的风险。
近两年信托风险事件主要集中发生在资金池信托和房地产信托,一是国家明确规定要清理资金池信托,使信托公司资金结构更加健康,二是对房地产政策的调控,坚持住房不炒的原则,三是受疫情大环境影响。
其次信托安全还体现的法律有“一法三规”,其中“一法”指的是《中国信托法》,“三规”指的是《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也监督着信托行业的良性发展。
从监管层面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条可以知道,信托和银行一样都是受中国银保监会监督,监管着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偿付能力、经营行为等等,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因此信托投资是安全的。
信托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保本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