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的全称是什么?
纳粹的全称是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纳粹党前身为魏玛共和国时期于1919年创立的德国工人党,于1920年4月1日更名。
1921年6月29日,阿道夫·希特勒任党首,开始宣扬纳粹主义、反共产主义、反资本主义、反犹主义,在大萧条时期赢得了很多狂热分子的支持。
1933年希特勒被任命为德国总理后,通过”国会纵火案”而成为纳粹德国唯一执政党,实行一党专政。
1945年5月,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及由盟国占领后,盟国管制理事会第2号法令将纳粹党解散及宣布其为非法,其领导者被逮捕并在纽伦堡审判上被宣判犯有危害人类罪。
扩展资料:
政治主张
纳粹主义萌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魏玛共和国,是德国内外矛盾尖锐的产物,所以人们又叫它德国纳粹。当时的德国面临承担战争责任和战争赔偿,以及迁出非德意志人居住地等问题,经济上陷入困境,民族感情遭受挫折。
希特勒等人正是利用了德国民众对《凡尔赛和约》的仇恨和经济危机爆发的绝佳时机,将民族主义演变为民族复仇主义,使纳粹主义得以形成。
德国纳粹主义首先把矛头指向国内的犹太人,宣称北欧雅利安—日耳曼人是上苍赋予了“主宰权力”的种族,而犹太人是劣等民族,应予淘汰和灭绝。
反犹主义得逞后,纳粹主义又主张世界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丛林,各民族必须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求胜,实行对外侵略扩张,将全世界引向战争和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