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借读可以不经过原学校同意直接去接收我的学校借读吗?
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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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你需要与原学校协商好(基本上找人交了原学校学费就可以),再有一定关系去借读的学校拿费用可以了。
不可能与原学校没有任何瓜葛,因为学籍还在原校,高三很多事情都需要在原校去搞。
牵扯到一些学籍问题,一般都要通过教育局的协商才可以确定你的借读条例。借读校和原校之间也需要这一步(在某些情况下直接经教育局就省略了)。
还有就是入学费和借读费的事情也需要通过教育局。建议你先去沟通一下教育局,再去上借读校。
相关法律
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原来的规定: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收取择校费,但不能收取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原来可以收取借读费,但不能收取择校费。
有的地方从2006年9月1日起、有的地方从2007年9月1日起,全国各地最迟从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收取(取消)借读费、书费、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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