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的法制,对于后世有什么借鉴意义?
秦的法制和用法律治理国家对后世最大的借鉴意义在于法治对维护社会治安的巨大作用。同时告诉我们强调法治是正确的,但一定要适度,过分的严刑峻法会适得其反。
公园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国家。就在这一年,雄心万丈的秦始皇发明了“皇帝”称号,并称自己为秦始皇,说自己建立的、大一统的秦朝将会一直延续下去,直到万代。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建立的秦朝居然在14年后轰然崩塌。秦朝如此短命有多方面原因的,胡亥这个败家子没能力守业是原因之一。当然,胡亥没能把握国家大权在意料之中,毕竟以他的能力和手段完全比不上赵高和李斯这两个常年混迹官场的老狐狸。
不过,我认为导致这一后果更重要的原因是秦国长期的严刑峻法。众所周知,秦始皇奉行“法家理念”治理国家,强调通过事无巨细的法律约束民众的行为。因此,秦国的法律之严苛世所罕见,刑罚之重也让人难以想象,即便是一件小事都可能要判处“有期徒刑”,甚至会被抓去修建长城。这样重的刑罚无疑会让百姓对秦朝敢怒不敢言,秦始皇几十年来的威名赫赫让百姓们不敢“造次”。可胡亥不是秦始皇,没有他父亲那样的能力和威望,压抑已久的民怨爆发了,最终导致秦国的覆灭。
由此可见,强调法治是重要的,但要适度。如果不是如此重视法治,秦国也不可能从一个边陲小国成为最后的赢家,但过重的刑罚和事无巨细的法律是不合时宜的。因为法律的惩罚是为了让犯罪嫌疑人吸取教训以后不再犯,而不是单纯地为了惩罚而惩罚。另外,法律惩罚的范围应当适当合理,这个范围应当是动态的,要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如最近入刑的“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