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土地法》批准和决定没收地主的土地及其他大私有者的土地。为没收和分配土地有一个统一的制度起见,在基本农民群众与革命发展前途的利益之基础上,采取土地法令,作为解决土地问题的最好的保障。该法是
土地革命后期影响最大,实施最广,适用时间最长的土地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以法律形式把土地革命的任务固定下来,以摧毁封建的
生产关系,满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无疑是正确的。但规定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之类的"左"倾政策,则妨碍了土地革命的健康发展。
该法一些左倾思想后来得到了纠正,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