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款署名和日期的正确格式是什么?
公文写作中落款和日期应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文日期,如2020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发文单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
实施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修订的),明确指出:“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由此以上,目前的公文落款由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阿拉伯数字)构成。现实中因为要加盖单位公章,或文件头上已有发文标志,往往只署发文日期,没署发文机关,这是错误的,需要改正。
现实施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意思是说,2012年6月30日之后,原来的两个标准已合并,无论党政机关还是行政部门统一使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即:2012年6月30日之后,公文落款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