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不是车主本人可以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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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不是车主本人是可以理赔,但是须由被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一般后面的处理要车主本人去操作。出险的时候可以不是本人,但是理赔的时候一定要提供车主的银行卡号,这样保险公司才会打款须由被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拓展资料】
2014年7月,保监会向各财险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商业车险费率分为基准纯风险保费、基准附加费用、费率调整系数三个部分计算,并要求保险行业协会按照大数法则,建立商业车险损失数据的收集、测算、调整机制,动态发布商业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
2020年,为了解决好车险领域复杂问题,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次车险综合改革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改革后,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改革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并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改革还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在商车险方面,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拓展资料】
2014年7月,保监会向各财险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商业车险费率分为基准纯风险保费、基准附加费用、费率调整系数三个部分计算,并要求保险行业协会按照大数法则,建立商业车险损失数据的收集、测算、调整机制,动态发布商业车险基准纯风险保费表。
2020年,为了解决好车险领域复杂问题,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次车险综合改革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改革后,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改革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并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改革还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在商车险方面,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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