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实行火葬
法律分析:第一,火葬简化了殡葬的流程,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我国土葬文华中有许多复杂的流程,从埋葬日期的挑选(黄道吉日)到尸体存放至少过头七,然后到祭拜、送葬等流程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而火葬则简化了很多传统土葬的流程。
第二,土葬影响了土地资源,如果都采用火葬,划定区域作为葬地,肯定会对殡葬用地有很大的节省,尤其是在一线大城市,土地供应问题能得到缓解。而且,现在很多棺椁在埋入地下之前会涂抹上一些防腐涂层,这也会导致土壤和地下水资源的污染,造成更多土资源的浪费。
第三,可以起到加强生态环境问题和投资环境问题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能够统一管理,保护山林。因为我们都知道,中国对于一些观念的认识还不深刻,在过年、中秋等重大节日时,山上经常因为烧纸等因素,造成山林大火,毁坏林木和土地。如果能够统一管理,就能够避免此类事件少发生或发生率低。
最后,就是可以打破一些旧观念,实行葬法和葬礼的一些不必要浪费。尤其是减轻群众丧事办理的负担。还有棺材对于很多人来讲比较有恐惧感,火葬后就可以避免此类恐惧之感。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