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男方不让女方回家触犯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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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明确回答您,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男方不让女方回家可能触犯了妇女权益保护法,男方侵犯了女方的自由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因此,女方完全可以带着孩子看望自己父母、回自己父母家,不必向丈夫汇报,不必向公婆汇报,带着孩子看自己的父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没有人可以限制女方的自由。但是如果女方回家是带着孩子一直居住在娘家,再也不回婆家,建议您想清楚女方是否是要跟男方离婚,是否双方已经没有感情了,如果双方不想一起生活了,可以协商离婚事宜,要么协议到民政局离婚,要么到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因此,女方完全可以带着孩子看望自己父母、回自己父母家,不必向丈夫汇报,不必向公婆汇报,带着孩子看自己的父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没有人可以限制女方的自由。但是如果女方回家是带着孩子一直居住在娘家,再也不回婆家,建议您想清楚女方是否是要跟男方离婚,是否双方已经没有感情了,如果双方不想一起生活了,可以协商离婚事宜,要么协议到民政局离婚,要么到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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