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一、经营规模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属于一个小公司。
2、个体工商户可以没有企业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投资者与经营者的变通性:
1、独资企业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2、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基本上自己是老板自己也是员工。
三、分支机构的设立:
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就是说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2、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是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总的来说个人独资企业会比个体工商户的规模大一些。
四、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2、个体工商户在是否建立会计制度上存在许多争议,从执法情况下来看,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如税务部门不作硬性要求,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
五、税收方面:
个人独资企业算是一个企业,所以一般都是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大部分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有需要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扩展资料: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 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它们的债务,在个人经营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承担,在家庭经营的情况下,以家庭财产承担。
参考资料:
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按照《民法典》(.1.1生效)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设立;
2、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个人出资设立,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出资设立;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形态,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企业形式。一般认为属于“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般认为属于“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