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在单位参保现为个人参保,以前在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办呢?
我们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在申请交费帐户时,都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做为唯一的识别号,只要是你用本人身份备案进行办理社保缴费帐户,将来无论是在原先上班企业交纳,还是按照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在办退休时,最后都需要合拼到一个帐户才可以累积计算缴费年限,假如跨地区或者各地交纳的,还要办理养老保险联系的迁移。
在同一个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区的,就是说在同一个省的范围之内,之前在单位上班时,是由单位交纳,可是上班之后自己辞职返回故乡,但是却能够自由职业者真实身份再次交养老保险。而且现在社会养老保险已实现了省级统筹,在省内全国各地都是能够再次交纳的。例如开始是在四川的成都市企业交养老保险,之后离去用人公司,但是却能以自由职业者真实身份在成都市再次交纳,只是要到成都市的有关区县社保局申请办理交费主体变动,这样自己交费之后,之前在企业交纳的和现在自己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前后缴费年限就可累积计算了。
要是自己成都辞职之后,要回到家乡泸州农村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就可以继续在成都交纳,只需在自己代收代缴银行帐户上存足充足的社保缴费资产,到时间税务机关就能直接在您的帐户扣费;假如个人帐户里的资金短缺,这时候金融机构或者税务机关会发送消息提示你立即储蓄,假如没及时储蓄扣不上款,就是属于断交了。你再次储蓄进去以后,先要补充之前断交的月份和税款滞纳金及资金利息,剩下的钱才可以交纳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如果不愿意在成都支付了,那样还可以在泸州设立临时性交费帐户在泸州交纳,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成都交纳的和泸州缴纳的缴费年限都可以累积计算缴费年限。
假如归属于跨地区的就非常要繁琐一点。例如原来是在广东广州市打工赚钱,在广州市企业交纳了几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可是由于自己的户籍是四川的,离职后不可以在广州以自由职业者真实身份继续在广州交纳,返回四川之后,还可以在四川申请办理临时性交费帐户,在四川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交纳,将来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就牵涉到离休地选择问题。
若是在广州交费满10年及以上,离去广州时,男士超过50岁,女士超过40岁,那将来必须要在广州办退休,那就需要将自己在老家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转至广州,在广州办退休;若是在广州企业交的不屑10年,也就只能将于广州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转回到家乡,在家里办退休;假如离去广州时,男士不满意50岁,女士不满意40岁,只需在老家支付了社会养老保险,不管你在广州支付了几年,也就只能在老家办退休。
假如之前在企业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之后依照自由职业者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在当地较为找邦企,仅仅变动一下交费行为主体就解决困难,但跨地区或是非常麻烦的,最终在离开的时候,迅速将之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一个新的社保参保地是最佳的,既能够及时合并在一起,社会保障卡用起来也方便,将来都知道自身在哪儿办退休,降低了自已的许多苦恼。
总的来说,之前在单位参保,目前是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针对之前在企业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最好是立即办理养老保险联系的迁移,根据养老保险关系的迁移之后,的前后缴费年限就可累积计算;如果你现在不便转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时,也是要根据迁移养老保险关系才可以合拼办退休,累积计算缴费年限。
城镇职工养老社保,其实投灵活就业养老社保,内在的性质是一样的,在大的范畴上都属于职工社保的一种。只不过前一个是有单位雇佣自己去干活,后一个是自己雇佣这自己去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