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工委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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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按照区委的部署,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区委对区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区直机关对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领导区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指导区直机关各党组织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积极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指导区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单位)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负责对区直机关单位的党员组织生活会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区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机关人员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及创建、综治、计划生育等工作。
负责区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选举;负责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考察、任免和培训工作。
领导区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审查、处理违纪党员案件。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群众组织工作。指导、协调区直系统党委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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