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音乐在美国人心中具有怎样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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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音乐在美国人心中具有很高的地位,是美国人的民族音乐代表。
乡村音乐是一种具有美国民族特色的流行音乐,于20世纪20年代兴起于美国南部,其根源来自英国民谣,是美国白人民族音乐代表。乡村音乐的特点是曲调简单,节奏平稳,带有叙事性,具有较浓的乡土气息,亲切热情而不失流行元素。多为歌谣体、二部曲式或三部曲式。
发展:
20世纪60年代是乡村音乐史上最辉煌的十年,这一时期出现了像乔治·琼斯、约翰尼·卡什、帕特兹·克琳等顶级的乡村音乐家。但是由于乡村音乐的普及,使纳什维尔的乡村音乐中心地位受到了挑战。如加利福尼亚的贝克斯菲尔德和德克萨斯的奥斯汀等地。
也因出现了著名歌手而成为日后乡村音乐中心之一。到了70年代,乡村音乐已经显得老态龙钟了,因此一场"叛逆运动"改变了乡村音乐的传统模式。
原来由制作人挑选歌曲以及安排曲目的制作方式,受到了很多人的强烈反对,他们要求自己选择歌曲,自己制作,以此来体现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维护自己的出版权力。威廉·奈尔逊领导了这场"叛逆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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